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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国有企业大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构建大监督格局是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更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本文从宣传教育、责任落实、人员素质、信息共享、问题整改等方面分析了国有企业大监督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并从强化系统设计、加强制度建设、狠抓业务培训、建好共享平台、严格对标考核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大监督;系统设计;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共享平台;对标考核
新时代新形势下的国有企业大监督能够有效整合企业内部纪检、审计、法律合规、质量、安全、工会民主管理等监督资源,发挥内外监督合力,有利于企业构建目标统一、步调协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监督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随着实践的深入,国有企业大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何克服这些问题,构建良性循环的大监督格局,这就成了国有企业纪检人员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大监督运行中存在的不足
当前,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力度增大,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建立了大监督体系,但是在上级巡视、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中仍发现存在问题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教育不到位,思想认识待提高
有的企业建立了大监督体系,但是对构建大监督格局的必要性、重要性教育宣传不够,一些职能监督部门认为“大监督”只是一个形式,仍然我行我素、信息不分享;一些职能部门的员工不知道大监督的运行机制是什么,作用有哪些,仍然各自为阵,造成重复监督、浪费资源;一些纪检部门还没有完全适应大监督机制,在牵头落实大监督时,考虑还不够全面,办法还不够多,措施还不够有力。
(二)责任链条未压实,监督措施难落地
国有企业大监督格局虽已形成,但是相应的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导致监督工作难以落地。有的企业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一岗双责”没有落实到位,班子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工作指导和检查不多,有的甚至不闻不问,班子成员也很少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履行监督职责不积极、不主动;有的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没压实,他们站位不高,履行监督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本部门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分析研究,更没有相应的监督手段和措施;有的基层党支部的监督责任没有履行到位,导致基层监督责任和效应衰减,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乏力。
(三)人员素质不齐整,发现问题质量差
国有企业大监督实现了监督工作的全覆盖,监督人员多、涉及的岗位广,容易出现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发现问题质量不高或者不能发现问题的现象。有的监督人员观念仍停留在过去,总认为监督是纪检、审计等专责监督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怕得罪人,不愿意查找问题;有的监督人员怕吃苦,不愿意到一线去扑下身子找问题,监督工作就是蜻蜓点水、做做样子,很难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尤其是在工程建设领域表现比较明显。有的监督人员不会监督,不知道从何处入手,也不知道他所监督的各业务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很容易被受监督对象干扰和糊弄。
(四)信息共享不顺畅,监督合力难形成
国有企业大监督虽然有效提升了监督工作全局化、系统化水平,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各自作战的现象,导致监督力量分散,难以形成监督合力。有的职能部门认为自己所管理的工作出现了问题,属于“家丑”,不能“外扬”,于是内部事务内部解决,不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有的职能部门忙于业务工作,认为分享监督信息是在“浪费时间”,没有被问到就不理不睬;有的职能部门不注重监督信息的留存,造成相关数据流失,严重地制约了大监督工作水平的提升。
(五)问题整改不彻底,监督效果难凸显
要凸显大监督效果,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整改已发现的问题。但是,现实情况是,部分企业重视发现问题,忽略整改问题并举一反三、引向深入。有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不认真分析,只看表面现象,只做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对问题背后的机制缺陷、责任缺失、管理缺位等深层次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导致同一类型的问题反复发生;有的单位对违规违纪处罚没有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起来随意性较大,几乎都是浅尝辄止、隔靴搔痒,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有的单位不重视警示教育,总是认为把具体的事例用于警示教育容易得罪人,而且容易扩大知情范围,不利于单位的声誉;有的单位对问题背后的原因分析到位了,但是制定的整改措施不力。
二、国有企业改进大监督的措施
针对上述国有企业大监督存在的不足,我们应该立足长远,结合实际,用系统思维来思考改进措施。
(一)强化系统设计,理顺大监督运行机制
国有企业应成立党委统一领导、各监督主体参加的企业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党委书记任主任或组长,增强组织的权威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联检联查,压实责任链条,抓好监督资源整合配置、监督检查计划制定、问题线索处置、监督成果共享等方面的协同,建立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全域覆盖、突出重点、闭环管理的企业大监督运行机制,构建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专责监督为核心、职能监督为主线、业务监督为基础,各监督主体有机融合、协同作战的大监督格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压实大监督责任链条
建立完善大监督规章制度,让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这是压实监督责任链条,推动大监督体系良性运行的基础。规章制度应明确参与大监督的各监督主体,各监督主体的责任范围、监督内容、方式方法等;明确大监督运行机制,各监督环节的责任主体,特别是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置及移交问责程序、跟踪反馈机制等,监督协调会召开的频次,各监督主体汇报的要素等;明确对各监督主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使企业员工在完成自己所负责工作流程的同时,自动履行对其他工作流程的监督责任,实现全力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确保大监督工作有依据、有方法、有计划、有考核、程序清、责任明、效果好。
(三)狠抓业务培训,增强大监督人员素质
大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直接影响监督成效,强化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是抓好大监督的重点。国有企业应该结合新时代监督面临的新情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有力的措施抓好监督队伍的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自我提高。加大人才的引进,把党性修养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放到监督执纪岗位上;分门别类加大对监督执纪岗位人员党纪国法、专业标准、业务流程的培训力度,强化专题研究和监督工作方法的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对监督执纪人员的激励,提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建好共享平台,提升大监督运行质效
共享大监督信息对于提高监督质效非常重要。定期召开监督协调会,是一种信息共享的方式,但是信息的交换在时间上相对滞后。笔者认为应建立两个层面的信息共享平台:一方面是建立覆盖企业全业务的信息管控平台,让各监督职能部门利用信息技术加大对业务领域纵向管控力度,实现重点业务、关键流程的在线监控,提前搞好防范工作。另一方面是建立各监督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让各监督主体实时了解平时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苗头、原因分析、办法措施、执纪问责情况等,相互借鉴工作方法,看其他业务领域的“病”,提前给自己所负责的业务领域打好“预防针”,同时各监督主体的履职尽责情况也一目了然,便于实施考核。
(五)严格对标考核,推动大监督持续改进
国有企业大监督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要确保各项监督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必须量化监督标准,对监督成效实施动态考评。通过严格的对标考核,衡量被监督部门是否正确履行管理职责,监督主体是否严格履职尽责,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建立决策失误、重大经营管理失误、监督不作为等责任追究制度,将监督成果与部门年度业绩考核、干部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监督结果运用到位,推动大监督工作持续改进。
国有企业大监督是企业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护栏。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应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特点,加大构建大监督体系构建的研究与持续改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和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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