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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计算机网络技术在人工智能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日益快速发展,人们对教育的看法和思维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利用计算机手段拓展和拓展网络教育内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学生搭建自主、信息化、一体化的全新学习平台。教师还应该更加关注学生的学习动态,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有效的招聘和指导。它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计算机网络教育和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而且为人工智能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法学教育;应用
引言
当今时代是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也是一个包罗万象、信息被广泛传播的时代,网络的逐渐普及不仅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在教育领域为众多教育工作者们提供了多种教育形式。如今,人工智能技术凭借其智能化的优势被应用于计算机网络教学之中,智能化技术的融入不但紧跟时代潮流,而且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它的出现将计算机网络教育水平提高了一个层次,有利于计算机网络教学的可持续发展。
一、人工智能技术概述
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它探索和发展,扩展和扩展人类思维。人工智能正在各个领域进行研究,不仅在机器人,语音识别和图像识别领域,而且在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领域。未来,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范围将不断扩大,为人们带来更多的科技产品。人工智能是人类思维的模拟,它处理信息以及人类如何思考。人工智能具有强大的搜索功能,通过搜索功能快速提取大量信息,可以在短时间内找到所需信息,满足个性化需求。人工智能具有强大的知识表示,可以像人类智能一样分析信息。人工智能具有强大的语音识别功能,可以处理模糊信息。人工智能是多功能的,可以存储大量的信息。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人工智能可以通过各种技术和智力工作取代人类,这将导致社会结构的根本变化。人工智能是当今社会的先进研究,必须发展面向未来的科学研究,人工智能研究的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不断获得新的研究成果,使人工智能研究更有意义。
二、计算机网络教育的独特优势
(一)为学生提供了自主学习的空间和机会
由于利用计算机进行网络授课并不会受到时间以及空间的限制,因而在这种网络授课的教育形式下,可以允许学生任意选择某个时间点或者某个地点进行“充电”,平台所提供的教学资源是可以重复调取的,因此当学生遇到很多无法理解的难懂知识点的时候,可以自行调取想要复习的板块内容,从而达到巩固强化知识体系、突破知识盲区的效果。
(二)进一步拓展计算机网络教学的空间
互联网只是连接世界的工具,为不同地区的人们提供了一个实时通信的虚拟通道,但这个通道包含了多个操作系统,在与计算机网络集成时存在各种漏洞,无法充分呈现内容,加上计算机网络的形成是片面的知识转移,教师薄弱,无法一对一的学习过程,因此学习效果不理想。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干预,基于课堂准备、课堂学习和后验的学习平台可以在整个过程中将传统的单边学习转化为双边互动,从而扩大了计算机网络教育的课堂空间,从教室到教室,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
(三)达到共享教学资源、惠及更多师生的效果
网络的突出特点就是可传播性,它的出现让消息不再处于闭塞、不流通的状态,因此网络教育可以达到共享全球资源的效果,由优秀教师或者相关教育工作者自主设计的教学课件可以通过网络教学的方式共享到国内外,为更多老师提供教学新思路的同时,也便于学生对内容加深理解,增加了知识的储备量。因此,网络教育凭借其良好的可传播性以及储存信息量较大的优势达到了共享全球资源的目的,它的出现能将全国各地的优秀骨干教师以及丰富的教学资源汇集在一起并传播地更广泛,让纸质读物不再是获取知识的唯一途径,通过网络共享便可享受更全面、更优质的教学资源,让更多的学习者受益。
(四)进一步降低教育成本
人工智能技术在计算机网络教育中的应用不同于其他学科,它需要教材进行实验或举例,甚至不需要大量的书籍和课堂,只需借助互联网和计算机设备就可以搭建虚拟教室,从互联网上学习教材,人工智能技术主要是利用管理算法进行信息处理,不仅节省了预算,而且消耗了很少的资源,从而降低了计算机网络课程的学习成本。
三、计算机网络教育存在的不足
(一)计算机网络教育不平衡
网络教育的普及工作并不到位,具有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计算机网络教育能够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相关部门需要在区域上建立起网络基础设施,并且网速以及网络质量也是决定网络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发展具有不均衡性,在山区或者相对偏远的地区,其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未全面展开,甚至是没有网络建设,通电设施缺乏,在这种情况下,计算机网络教学开展得比较缓慢,并且这些地区普遍存在着计算机知识普及不到位的问题,网络教学理念不够明确,因而网络教育的开展局限性相对较大,这些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有待加强。
(二)计算机网络教育核心支撑系统不够完善
大学和大学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CAI),这更像是一个多媒体教科书,帮助教师创建合适的CAI材料,以满足学生的需求。然后,这种支持性的学习系统在教学和教学中遇到困难,学生无法参与其中,教师与学生没有联系,与优化和改进在线教材的问题有关,学生在课堂上或在被动的位置学习。因此,在计算机网络教育中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势在必行,高校应有效地将CAI教学体系转化为智能专家系统,不断完善计算机网络教育的核心支撑体系。
(三)网络教学的开展方式比较单一,教学形式缺乏创新
传统的应试教育不仅在某种程度上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思想负担,也束缚了任课老师进行教学创新的新思路,部分院校的老师仍然采用最基础的口语讲解的授课模式,教师普遍以教材和黑板作为最常用的教学工具,他们网络教学的意识相对薄弱,许多资历更高的老师对多媒体等科技产品使用并不熟练,因此在开展网络教学时,往往只是借用网络将教案传递给学生罢了,形式单一,至于课上以及课下的网络互动并不频繁,导致教师和学生之间得不到有效沟通。
四、计算机网络技术在人工智能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一)开设融合课程内容
法学学位课程还必须提供具有综合性质的课程,在设置法学学位课程时,必须从不同领域进行选择,开设有针对性的课程,以更好地解决社会现有的法律问题,加强学科之间的有效整合。综合课程需要更专业的教师,聘请熟悉这些领域的全职教师,或鼓励该领域的专家积极教学。由于课程的先进性非常重要,学校必须加强课程建设,并定期评估课程的有效性。保持专业整合的先进性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可以局限于学生的工作岗位,还可以加强知识理论的时效性,让学生更好地感受社会的变化,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顺利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发挥作用,还可以整合其他学科的实践内容,让学生掌握更多知识,掌握未知领域的法律理论,适应人工智能时代,培养法律人才。
(二)人工智能与线下教学混合模式相结合
在法学的教学环节,可以运用人机互动教学和互动问答的方式进行线上和线下教学混合模式的结合。学生可以更大程度地依赖自主学习方式安排自己的线上学习时间。教师的课堂教学活动也不再需要“满堂灌”,将一些可以依靠机器学习自主完成的基础知识转到学生课下自己学习,而课堂教学可以采取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等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课堂教学效果。课堂之外,学生可以依赖人工智能的虚拟空间进行课后的复习和练习。例如可以利用虚拟法庭辩论、虚拟庭审等方式进行沉浸式的学习和实践,提升学生的学习体验。此外,在大数据的精准推送下,学生获取信息越来越精确,同时带来的问题是“信息茧房”的出现,学生对于知识的获取不够全面,长此以往会束缚其研究和学习的视野。法学是一门经验科学,需要对社会生活全方位的了解和分析,才能对案件的分析和研判做出最优解答,这些都需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信息和知识的掌握更加充分和全面。加强引导学生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获得有用和全面的知识资源,也是对教师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引导学生进行信息的筛选、辨别和分析,去伪存真,获得真知。
(三)智能导学系统的应用
目前各大高校计算机网络教育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诸多不利因素导致网络教育环境逐渐恶化,因此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构建科学的智能化教学体系,改善计算机网络教育环境,为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提供优质服务。智能教学系统的建立,营造了优良的网络环境,也为教师和学生的工作和学习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网络资源。在使用agent技术时,各大学可以引入该技术,使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一个智能教学系统,不同类型的教学,不同层次的人可以利用该系统来满足其个性化的教学服务,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计算机网络教育的针对性和可预测性。以智能学习系统为支撑,可根据不同学习者的需求进行开发和实施,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系统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优化计算机网络教育学生的学习计算,充分体现系统的诊断分析功能。
(四)“人工智能+法律”背景下法学人才培养标准
以法治人才的“人工智能+法律”为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立足新时代法学教育的基本定位,结合分段、分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计划。首先,加大通识性、素质性课程学分的比例,确保法学学生能够接受足够的通识性素质教育。其次,结合法律服务的智能化发展趋势,优化法律类课程的体系,增加法律基础素养类课程,注重培养法学生的基础法律素养。再者,结合实践发展,不断更新基础技术课程的设置体系,以帮助学生形成技术思维并取得利用智能化技术处理法律工作的能力。最后,增加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灵活性,确保法学教育在其师资结构和课程设计中保持向其他学科知识的开放性。
(五)运用智能教学专家系统
智能教学专家系统的研制和开发是为了在计算机网络教学中,形成一种更符合学生认知规律以及学生普遍适应的教学模式。智能教学专家系统是在模仿授课老师的授课思维的基础上,借用多媒体等新型教学工具,最终形成一种线上的且近似于传统教学方式的网络教学环境。该系统不仅能够满足学生的求知目的,为学生答疑解惑,而且这种智能化的专家系统更好地将学生置于学习的主体地位,更加关注学生的听课体验,尽量选择学生所适应的教学方式,能够根据学生具体、实际掌握的知识水平来安排教学,不仅智能化,而且人性化。智能教学专家系统是与用户交流较多的系统之一,该系统主要应用于辅助教学之中,且在计算机网络教学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六)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建立分段、分类培养的模式。
鉴于我国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明显,主要是培养实用法律人才,培养更高层次的法律研究人才,是法律专业人才的基本后备人才,人工智能时代的技术思维和智能技术处理法律工作技能是必不可少的,法律专业人才的资格和法律教育应加强整体素质教育的比重,应进行细分,分类培养法律人才的模式,更加注重法律实践技能的获取,培养学术法律人才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学术思维能力。同时,由于高中缺乏普通教育,法律教育在学科,时间表和学生背景方面的灵活性,法律教育的阶段更适合系统的跨学科学习和研究,并进行一般和高质量的教育。
(七)人工智能+法学教学改革路径
人工智能+法学教育需要改造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重视与法学专业教育的交叉融合。人工智能与法学教育改革的紧密互动,除了在课程设置方面有所体现之外,还应在法学教育的方法论和法学研究方面进行。首先在大数据为样本的研究过程中,需要有包括算法、计算机视觉、图像识别、智能搜索、博弈论、自然语言处理、数据结构、数据挖掘、自动规划、智能控制等在内的系统知识的学习。其次,要学会运用计算机编程的语言进行法学研究模型的建构。只有这样,法学研究才能从单纯的逻辑推理走向辅之以数学模型研究的阶段,法学的研究和教学才能更具有说服力。再次,在法学的教学模式选择上,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加强人机协同、人机交互式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领域的应用应与法学教学特点相结合,更好地服务于学生。
结束语
目前人工智能的应用已经广泛,任何领域都可以运用它的人工智能,在计算机网络教育中,人工智能作为一种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大大优化远程学习环境,同时扩大学习范围,克服计算机网络教育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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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人工智能时代法学专业人才教育培养改革研究》(课题编号YB202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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