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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要点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报告强调,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不难看出,企业领导干部这一关键人才队伍建设是现代企业规范运行的首要因素。本文结合现代企业法人治理要求,着重分析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三支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要点及现阶段存在的相关课题。
关键词:法人治理 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习近平总书记“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为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指明了方向: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关键是要抓住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结合这个关键,通过强化制度建设,使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高度统一、有机融合。2022年6月末,国务院国资委全面推行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已全面收官,国有企业通过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规范“三会一层”决策机制、全面加强董事会建设等一系列举措,建立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体系,现代企业运行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打赢改革攻坚战,关键在于干部”。拥有一支政治过硬、担当作为、专业高效、结构合理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队伍是国有企业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配齐建强各治理主体领导干部队伍,需要企业明确职责权限、严把任职资格、规范选任流程、刚性考核评价,全方位做好领导干部的选拔、配备与使用,确保干部履职到位、决策发挥效能、企业运转顺畅。本文结合法人治理要求,重点阐述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三类治理主体相关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要点,并分析当前存在的课题。
一、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要点
(一)明确职责权限
从职能定位来看,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重点是把控企业运营管理是否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是国有企业将党的建设融入公司治理的核心指导原则。董事会是企业的经营决策主体,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实施监督管理,是连接股东会和经理层的桥梁,在企业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企业治理结构中众多委托代理关系指向的共同结点。经理层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执行主体,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职能,负责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对董事会负责。
正因为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各法人治理主体具有完全不同的职责定位,因此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前提。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的全面收官,国有企业均制定了清晰明确的法人治理权责清单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科学厘清了各层级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确认后,如何确保不同治理主体对应的领导人员履职到位,是各层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要点所在。按照国企改革要求,国有企业已全面实行了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方式,经理层成员通过签署《岗位聘任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与岗位要求,为经理层成员明确职责权限提供了依据。
(二)严把任职资格
各层级法人治理主体的治理效能是企业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而各治理主体成员所具备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对治理效能的发挥又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此在各类领导干部人选推荐及选用时,要将人选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考察放在首位,严把任职资格关,切实把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选用到合适的领导岗位上。
总体来说,国有企业各层级领导干部均需满足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干部的基本要求,即符合“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由于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在企业治理中决策地位不同,因此对不同决策主体的领导人员在具体任职资格方面又各有侧重。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通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确保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与要求不偏离,因此要求党委(党组)成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直属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以此确保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具备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先进思想与党内政策法规,深刻领会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从而更好发挥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用。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因此对董事的专业水平与综合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除具备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外,还应具有战略管理、资本运营、法律内控等某一专业的特长。在董事会成员的配备上,要注重董事专业能力的互补性,进而保证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在企业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风险防控等不同领域作出的决策均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与权威性。
经理层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执行主体,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职责,因此对企业经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更侧重于综合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带队伍能力与执行力,以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虽然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各类领导人员的任职资格各有侧重,但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下,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同时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也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因此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具备履行“一岗双责”的综合能力水平,推动企业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如何确保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综合素质始终与不断变化的外部经济环境与企业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是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要点所在。企业应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学习、专业知识培训、综合素质提升等系列培养工程持续提升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资格水平,以满足企业不断升级的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常态化谈心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手段,不断加强领导班子队伍的自身建设、推动自我革命更加深入彻底;通过构建、完善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主体作用,促进领导人员担当作为、谨慎用权。
(三)规范选任流程
国有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根据党的组织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程序,做好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储备力度,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三类领导人员的选任均需履行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三阶段基本流程,但由于干部管理权限不同,各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在实际操作中均有所不同。
(1)动议提名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董事会中非职工董事人选由股东酝酿并按照持股比例推荐,职工董事由全体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总经理由股东推荐提名,其他经理层成员则由总经理提名产生。
动议提名过程通常要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派出企业的干部动议小组根据多数人的意见酝酿产生初步人选。
(2)组织考察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各类别领导干部的组织考察工作由有管理权的党组织负责。企业党委(党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上级党组织的组织部门进行考察,董事与经理层人选则按照法人治理要求由推荐的股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察。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动议酝酿、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等多种方式产生考察对象,采取实地走访、现场调研、查阅资料等手段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查核人事档案并征求纪检机构廉洁意见,最终形成组织考察报告。对于市场化选聘的领导干部则由考察主体组织开展人选背景调查,形成背景调查报告。
组织考察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考察结论是干部选任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考察组成员公道正派、专业高效,参与评价人员覆盖全面、数量充足,考察内容要以数据、具体事例为支撑,考察结论力求公正、客观、全面。
(3)讨论决定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需由上级党组织会议讨论确定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或调动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董事人选由推荐单位讨论确定后提交股东会选举确定,经理层成员则由推荐单位讨论决定后提交董事会选举确定,充分体现了谁推荐、谁管理、谁负责的干部管理原则。为充分体现党对重要干部的任免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要求召开现场会议并进行充分研讨,由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确定。
选优配强各层级领导干部的关键是要建立一支数量充足、专业过硬、素质全面的优秀年轻后备干部人才队伍,为领导干部梯队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活水。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功夫下在平常,通过近距离、多角度开展后备干部常态化考察评价工作,动态了解后备干部在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履职尽责、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等各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实时建立后备干部培养评价档案,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为企业选人用人做好人才保障。
(四)刚性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的职务不是终身的,要经过科学全面的考核评价体系来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履职效能,对慵懒散拖、不担当不作为的领导干部要坚决执行退出机制,对能力水平不符合岗位要求、对企业经营效益下滑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要及时予以调整,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始终具备较高的担当责任意识、专业高效的能力水平、开拓进取的精神面貌。
因各层级领导班子职责功能不尽相同,对不同类别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应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差异化、精准化考核,根据考核重点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及权重,提高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对党委(党组)领导干部的考核通常由上级党组织开展,考核重点包括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企业贯彻落实情况、党建促经营效果、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效率等各方面,目前考核方式大多以党建责任状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等为主。对企业股东董事的考核通常由股东单位开展,重点考核董事在忠实履职、勤勉敬业、依法合规、科学决策、风险防控、推动发展等各方面的履职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股东单位选派或调整董事的依据;经理层成员的考核评价则由董事会组织实施,重点考核经理层成员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企业盈利水平、提升管理能力等各方面情况,现阶段国有企业普遍推行的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方式是较为科学系统的考核模式。对于“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干部同时要考核其“一岗双责”履职情况。
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的要点是要确保不同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指标设定科学合理、精准有效,考核过程公平透明、依据充分,考核结果应用奖罚分明、执行到位。通常考核结果一方面与领导干部的绩效奖金直接挂钩,另一方面将成为领导干部提拔重用、交流调整、培训开发的重要依据。
二、现阶段存在的课题
经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践,国有企业建立了以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方式为抓手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新方法新举措,企业市场化选人用人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建设进一步加强,法人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较大进展,“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三能机制收效显著。但也应看出,现阶段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选拔方式相对单一
目前,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成员大多仍以组织选拔为主,董事、经理层成员市场化公开选聘比例不高,专职董事、职业经理人等管理模式刚刚探索起步、试点运行,相关体制机制尚需逐步健全完善。
(二)履职任期不一致
从履职任期时间来看,党委(党组)一届任期五年,而董事会、经理层则每届任期三年且任期保持一致。党委(党组)与董事会、经理层任期不一致,很有可能会引发党委(党组)在一届任期内发挥领导作用不连续、不一致的问题。
(三)考核方式不统一
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明确了经理层成员以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为依据的考核方式,对考核指标设定、考核结果应用均提出了清晰明确的规范要求与执行标准,但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董事的履职考核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与标准。
(四)退出机制不完善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已经正式颁布,规定中明确了领导干部下的情形以及组织调整程序,但是对于领导干部“下”的具体渠道与实施细则没有详细规定。
上述课题给国有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相信在新一轮深化改革的强力推动下,企业通过积极探索方法、勇于实践创新、善于总结经验,逐步寻找、完善一条适合本企业自身特点的现代企业发展之路。
三、结语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的全面实施,为国有企业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提供了良好契机,企业法人治理能力取得了显著提升,企业经营活力进一步增强。新一轮深化改革行动已正式启动,国有企业要在第一轮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选优配强各层级领导班子队伍,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与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赵丽萍,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周万阜,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3]陈子让,好干部是选出来的,国企干部管理五大体系深度解读
[4]混改风云,国企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如何理解?如何落地?
作者简介:李玉梅(1976—),女,汉族,辽宁大连人,国际商务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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