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收藏
- 加入书签
党校法学教学方法创新研究
摘要: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党员干部中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党校法律教育的核心目标,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学科,党校的法学教学改革中教师避免单向输出内容,基于多种创新活动的组织,满足党员干部的发展需求,如案例分析、现场演绎、辩论交互等,用丰富内容填充法学课堂,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侧面提高他们的执政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国家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关键词:党校;法学教学;教学创新
前言
新时代背景下依法治国已经进入新征程,党校作为培养优秀党员的重要场所,也基于法律课的教学为国家培养更多优质人才,党员在系统性学习法学知识的前提下形成遵法、守法的意识,并将法治观念融入后续的日常工作之中。但是由于教学内容、形式的单一化,法律课教学质量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党校法学教师应学习先进教育思想,对日常教学模式进行创新处理,给课堂注入新活力的同时,为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有效助力。
一、党校法律教育的特点及不足之处
近年来,我国国民将法治观念不断深化,因此无论是校园内法学教育还是普法工作都大面积展开,在此过程中,党校的法律教育也受到了重视,继承与发扬社会主义法学教育的深刻内涵,表现出如下特点:第一,党校法学教学核心是对法律理论的讲解,教育对象为党校学员,教育目的是提高广大学员干部的法律素养,因此必须对法律制度、法理进行深度的解析,从而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马列主义的高素质党员干部;第二,党校法学教学需呈现出较强的互动性,大部分学员是都是领导干部,教师起到最初的点拨和引导作用,鼓励学员干部相互交流、相互的学习;第三,党校法律教学必须体现先进性,不能局限于对法律常识的解读,而是要及时更新法律理念,做到先进教学,保证党员干部始终接受新理论、新思想,保持自身的先进性。
纵观党校法学教学,不难发现,依然存在一定的挑战,首先教学目标不够明确,大部分党校对法律知识的讲解围绕时事政治、社会形势展开,导致未能将马克思主义法学观、法学原理等内容充分融合,不利于党员干部坚定法治理念的树立;其次党员干部法律学习时间较短,党校的培训时长普遍较短,因此留给法学课的时间也会随之缩短,但是待讲解内容却极为丰富,大部分教师只能被迫压缩教学内容,学员对相关知识的学习也不够系统和深入;最后党校学员的来源比较复杂,导致学员年龄差距大、思想观念差异大,他们之间存在专业的跨度,同样也有知识基础的差距,为此,统一的法律学习难以满足全部学员的实际需求[1]。
二、党校法学教学方法的创新
(一)师资队伍建设创新
第一,必须对党校法学教师的资历制定明确要求,学历必须在硕士以上,以此保证教师的知识储备与专业素养,在此过程中还要对教师进行严格筛选,力求党校内法律教师水平都处于较高层次;第二,党校方面还应为法律教师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以此让教师能安心、静心治学,用饱满的热情投入教育工作;最后,上级党校要肩负起引导、教育的职责,主动为下级党校的教师给提供培训,保证的各级党校的教师队伍的高素质。与此同时,还需要注意一点,党校除招聘法学硕士生、博士生外,还要基于对党员干部的实践指导多聘请一些在当地司法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检察官、法官、律师,让这些专业人员穿插授课,党校内教师也一起听课,从而保证党校的法律教学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整体教育水平[2]。
(二)法学教学内容创新
内容创新也是党校法律教学的重中之重,第一步做好教材的编写工作,将党校教育的先进性与前瞻性充分体现,还要考虑到校内学习的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以追求先进、贴合现实为主优化教材内容,从而保证教学的有效性。第二步,内容讲解上避免对法律、政策条纹单向分析,要以实用为核心目标,强调对法律概念和理论多角度、深层次解读,同时还要涉及法理和立法的基本原则,从而让党员干部真正理解法律,并懂得如何应用法律落实各项工作。
(三)法学教学方法创新
1.案例分析
党校法律教育的核心目标是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素养,让他们能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自觉遵法、执法,因此教学形式上一定不能是对文字的复述或用法律解释法律,教师应引入与所学法律知识相关的现实生活案例来对其进行深度解析,党员干部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工作经验,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能自主进行讨论与交流,从而在活跃交流中对法律知识产生深刻认知,便于未来的实践应用。
2.模拟法庭
其次可以采取体验式教学的方式展开法律教学,基于课程的主题模拟真实的法庭审判场景,让学员“亲临现场”感受法律应用的过程,从而深化对所学的认知。首先基于课程主题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且一定要保留案件的争议性,以此为基础为学生分配角色,如审判长、书记员、公诉、辩护人等,在教师的指导下,高度还原真实的法庭场景,对起诉、举证、辩论、宣判等环节都进行细致化演绎,“庭审”结束后,教师为学员指出表演过程中的优缺点,便于他们在当前以及未来学习中的不断进步[3]。
3.法律辩论
法律辩论也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教学形式,党校法学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主题设置引导学员进行思想观念的分享,在此过程中,学员之间形成交流互动,学员的法律素养、思维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辩论活动的组织一定要规范化,基于教材内的法律知识选取具有代表性、实用性的议题,如恶意伤人事件、网络暴力、死刑的存废等,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真实想法选择论点,教师确定学员的发言时间、发言顺序,从而开展正规辩论,此时,可以邀请当地法律机构的从业人员,让他们以评判团的身份,对辩论活动提供评判以及相应的指导,最终在学员的积极发言、教师和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现高效的法学教学目标。
4.实践演绎
想要提高学员对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教师在不同主题下也可以开展多形式的演绎活动,如法律诊所、法律援助等,模拟各种需要用到法律的场景,如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与当事人的交流、沟通,或者模拟真实的法律援助案件,让学员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此间会涉及多种类、多领域的法律案件,学员在实践演绎中能牢牢记忆法律知识,并熟练应用各种法律实践技巧,从而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未来也能利用所学辅助自身的工作,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提供有力的支持。
5.书写训练
法律文书的书写也应作为党校法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组织学员书写法律文书,目的是帮助他们掌握法律的实际应用场所,也能掌握更多专业的写作技巧与方法,以写促读,提高写作能力的同时,也增强他们的阅读理解能力,为党员干部后续的实践工作打好基础。教师在选择书写内容时,也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判决书等,技巧的讲解围绕文书结构、语言逻辑等方面,学员能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断适合的问题和表达形式,在大量的模拟练习中学员产生更多心得体会,增强自身法律意识。
结论
综上所述,法学教学是党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社会发展以及国民法律意识增强的形势下,传统的单向性输出教学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参与学习的党员干部的发展需求,因此教师应基于法律知识的本质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组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法律辩论、书写训练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融情于法,保证学员第一时间掌握法律制度与法理,并具备实践应用能力,从而成长为德才兼备的党员干部。
参考文献
[1]王睿倩.党校法律课的课程选择及教学方法[J].空中美语,2022(3):379-381.
[2]杨建馗.党校系统法学案例式教学方法的实践与思考[J].法制博览(名家讲坛、经典杂文),2022(22):4.
[3]金祥.试析党校法律课程选择及教学方法[J].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