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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提升探析
摘要:高校辅导员是思政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直接面向学生工作的重要群体之一。辅导员法律素养的高低将在学生的日常生活工作中对学生法律素养产生影响。通过加强辅导员队伍法律知识培训、强化辅导员法律知识运用实践以及完善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对辅导员法律素养提升起到推进作用,进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充分落实好大学“立德树人”的这个根本任务。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提升措施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以来,在党和人民不断地社会实践下,依法治国的优越性不断被彰显,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法治观念的推进进一步显示了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必要性。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强调了教职工法律素养的重要性,提出要提高教职工的法律素质[1],中共中央2021年央印发的《法制中国建设规划(2020-2035)》提出要加强教师队伍法制教育培训[2]。高等学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日常生活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提升法律素养便显得非常有必要性。
一、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提升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辅导员往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要求辅导员应当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在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中也提到要求辅导员具有宽口径的知识储备,其中基础知识包括:了解政治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和相关理论,专业知识中包括了法律法规知识,如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3]。了解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有助于辅导员提升职业专业性,在辅导员九大职责中的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就会涉及奖学金助学金规则制定、违纪违规扣罚素质分;在学生就业帮扶过程中,会涉及到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雇佣学生工作、以及学生就业毁约等情况;在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领过程中,需要用一定的反例来告知学生要做一个正直、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等等,这些辅导员基本职责过程中均会或多或少涉及到法律知识,掌握法律知识,既能从专业角度帮学生解决问题,又能体现辅导员自身价值,强化辅导员这一门职业的专业性,帮助辅导员确定自身定位,往专业化专家化的道路前进。
(二)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辅导员是学生日常接触最多的老师之一,在学生养成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大学期间,辅导员的一举一动都会对学生内在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影响学生的价值取向,因此辅导员也是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队伍。人才培养是高校的重要任务之一,“立德树人”是高校的根本任务,高校要培养的是胸怀国之大者、才德双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跟接班人。我们培养了学生的道德追求,还需要提升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学术造诣,作为一名新时代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其在社会中生存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点,也是学校培育人才品德方面的重要因素,更是大学生思政教育的重要内容。辅导员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群体之一,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能力上,法律相关知识必然是重点需要掌握的内容,提高高校辅导员的法律素养,明确自身职责跟定位,辅导员必将会加强自身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要求,引导学生守初心、立大志、担重责树的优秀的时代青年。
(三)有利于推进学校法制化管理
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入,成效不断显著,对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教育法的不断修订,体现了国家在法律层面对高等教育和高等院校的高度重视,高校作为培养国家未来人才的重要基地,高效的法制化管理也逐步成为高校管理应该具备的重要能力,依法治校作为国家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要求各高校改变以前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而向法制化管理转变[4]。辅导员是作为高等院校师资力量建设与发展中极其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党和国家也先后出台多份政策文件来强调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高校重视法制管理,重视加强辅导员法制素养,有利于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形成一支“政治强、纪律严、业务精、作风正”的高效团队,在日常工作中用法治思维去看待和解决问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并引导学生遵守规定,自上而下形成一套规章体系。
二、高校辅导员的法律素养基本情况
(一)非法学专业人员多,队伍法律素养水平存在较大差别
目前在大多数高校的辅导员招聘要求中,对于辅导员的专业要求并没有过多的限制,来自法学专业的辅导员比较少,不同专业背景组成的辅导员队伍,体现了辅导员队伍是一支复合专业型人才队伍[5],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很多辅导员会在自身辅导员综合素质上存在短板。非法学专业的辅导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大部分是来源于日常生活中碎片化的网络科普以及上岗前的岗前培训,再加之辅导员平常事务性的工作比较多,闲暇时间较少,对专业理论学习较少,特别是法律知识和相关素养的欠缺,因此所学习的法律理论知识不够系统、不够丰富和深入。这也容易导致辅导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容易出现职业能力不足的现象,以个人主观意见、态度、工作经验去思考和工作比较多,对法律思维的运用比较少。
(二)部分辅导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
由于非法学专业出身,部分辅导员对法律理论知识了解得不够系统、不够深入,辅导员队伍在客观上存在一定的个体层面的差异。一方面使得部分辅导员法律意识淡薄,在处理工作问题时容易按经验做事,而不是凭借规章制度去行使权利,受个人因素影响很大,不自觉地忽略掉某些规章制度,进而侵犯到学生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会使得部分辅导员做出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甚至严重违法违纪,比如在利益面前“走后门”“拉关系”,收受学生家长红包[6],以及最近爆出的某大学辅导员利用职位与女学生发生不正常关系等。部分辅导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做出的一些不合理行为,以及部分流程及操作上的不恰当之处,既给辅导员群体带来了不良的影响,也给辅导员法律信仰的养成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三、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提升措施
(一)加强培训,让法律知识入脑入心
高等学校在响应国家依法治国的号召下,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应依据学校实际校情制定合理可行的教师队伍法律素养提升计划。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法律素养,帮助其工作的顺利开展,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是有效的保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既要对其进行教育法、教师法、师德师风文件等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也要对其进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口试违规处理办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理》、《学位授予办法》以及学校校纪校规等专业技能知识培训[3]。为了使法律知识培训的过程中更易于被接受和理解,学校需拓宽知识培训渠道,将单一培训转变为多元化的培训方式,让阶段性培训与整体培训有机结合。首先可以组织专业的法学专业教师对辅导员每月一次定期进行法律素养的辅导培训;其次邀请一些知名的专家教授,将辅导员日常实际与法律相结合,针对辅导员到校开设讲座;还可以推荐法律知识专栏与公众号让辅导员关注或者学校编发一些法律常识小册子,让辅导员重视法律知识与法律能力的习得,愿意主动利用碎片化时间去认真学习[7];最后学校应当多一些基础性常识性的法律知识,对辅导员进行测试,并把辅导员法律素养的情况列入到对其考评当中去。
(二)强化实践,将法律知识与实际运用相结合
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辅导员作为与学生接触的一线工作人员,不仅需要知道法律知识,更需要会灵活运用。法律是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法律意识的养成跟提升不能只靠单纯的知识灌输,更需要在实践中内化于心。辅导员与学生进行日常联系以及学生管理工作的时候,辅导员需要善于将法律知识与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意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流程办事,不凭个人经验主观臆断,自觉主动把学生工作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融为一体,切实做到所有行为程序合理,有法可依。同时,学校可每月1次定期组织辅导员沙龙活动,邀请各位一线的辅导员就工作中碰到的法律层面问题进行沟通,并邀请专业的法律专业老师担任咨询顾问,以此来提高辅导员的法律素养。辅导员在工作实际中积极主动的把法律知识运用于实践,理论结合实践,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一方面可以给学生树立榜样,影响学生的言行,提高学生的法律修养,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辅导员自身综合素养,丰富了专业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辅导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健全制度,对辅导员形成良性约束
依法有序的校园环境,给辅导员法律素养提高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氛围。依法治校是利用规则以及制度开展管理工作,需要相对完善的法律规定体系作为支持。学校应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学校法制化建设,在全校范围内形成良好的法治风气,引导师生共同为依法治校做出贡献。近些年以来,国家与地方都陆续颁布了一些与高校教育教学的以及学生管理工作有关的政策制度,许多高校也始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健全了对应的规章制度以及管理规定。但是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我们仍能看到不足的问题存在,部分辅导员利规章制度的盲区,做出很多不符合身份的事件,容易让他遵纪守法的辅导员质疑校园规章制度的合理性[8]。因此高校要梳理依法治校的基本规章制度,需要在既有法律框架之中,搭积极吸收各个相关主体的意见,尤其是一线工作的辅导员,让其有更多的机会参加到法治校园的建设中去,同时高校也要及时剔除现行规章制度不科学、不合规的制度,不断完善本校规章制度。健全的校园规章制度,将有助于辅导员自我约束,在日常生活、工作过程中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完善自我。
四、结束语
在依法治国深入人心,高校依法治校也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通过提高辅导员法律素养,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也是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高校辅导员应当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并将法律素养融入工作与生活中,辅导员个人法律素养水平不仅事关学生管理工作,同时也关系着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辅导员以身作则让学生在耳濡目染的环境下养成法律素养,也是辅导员在依法治校过程中践行立德树人的重要方式。
参考文献
[1]《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EB/OL].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2-11)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3/s5933/201212/t20121203_146831.html
[2]《法制中国建设规划(2020-2035)》[EB/OL]. 中共中央人民政府,(2021-01),http://www.gov.cn/xinwen/2021-01/10/content_5578659.htm
[3]《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7-09-29),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709/t20170929_315781.html
[4]郑琳.培养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刍议[J],新西部,2018年1月下旬刊:120-121.
[5]邹巧宜.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提升路径的探讨[J],长江丛刊,2018(27):241.
[6]许芸睿.浅析新时期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提升途径[J],法制博览,2016(15):300.
[7]李阳,李庆瑞.新时期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提升路径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1(11):129-132.
[8]黎炳潮.关于依法治校推进过程中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提升的研究[J],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2019,32(23):57-58.
作者简介:陆鹏(1993.6—),男,汉族,籍贯:湖南永州人,湖北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助教,硕士学位,专业:食品工程,研究方向:现在主要研究学生思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