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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法学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的探索与创新

刘士国 章洁 陈昊
  
百家媒体号
2024年46期
九江学院法学院 江西 九江 3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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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践是法学生命力之所在,当前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略显薄弱。坚持学为中心,立足信息赋能,突出专业特色,聚焦法律实务,培养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法学专业学生多方面实践能力,让毕业生进入社会后,能够紧跟迅猛发展的智慧法治建设,成为司法领域有用之才。

关键词:特色鲜明;法学实践教学;创新

一、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法学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探索与创新的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不仅要有良好的法学素养,同时也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这一论述阐释了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成为应用型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方向引领。

目前,普通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研究出现瓶颈,缺乏先进性。坚持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赋能,关注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建立涵盖规范、人员、基地、信息、结果多维度保障,创新实现逐级递进的基础、技能、专业、实务、综合多级目标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法学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为智慧法治建设培养有理论高度、有实践应用能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既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法治中国建设的现实需要,又很有紧迫性(见图1)。

二、坚持学为中心、信息赋能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法学实践教学理念

传统法学实践教学以讲授为主,教师台上讲,学生台下听,学生按照实践程序按部就班完成课程内容,缺乏主动精神,求知欲不强。

坚持学为中心、信息赋能理念,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资源为支撑,实现从“教为中心”向“学为中心”转型,构建理念先进、体系完善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高校法学“五级五维”实践教学体系,将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通过优化教学目标、创新教学体系、调整评价标准,结合信息资源的运用,让学生成为实践课程的合作者、发现者、探究者,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参与度,在全程参与中养成学生深度分析、大胆实践、不懈探索的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善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法学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全面分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司法实务需求,明确法学实践教学目标,构建符合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高校特点的法学“五级五维”实践教学体系。

1.“五级”目标的构建

第一级:基础目标,侧重学生基本理论、基础技能的培养,实践课程涵盖公共基础项目、专业认知;第二级:技能目标,侧重职业基本技能,衔接职业资格标准,实践课程涵盖案例讨论、法律专题辩论;第三级:专业目标,以学生为主体,侧重实践技能训练,实践课程涵盖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第四级:实务目标,侧重岗位综合能力,注重全面提升职业素养,实践课程涵盖司法实务机关毕业实习;第五级:综合目标,侧重对接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实践课程涵盖民刑事诉讼训练、毕业论文。五级实践教学目标逐级提高,循序渐进。

2.“五维”保障的构建

第一维:规范保障。每一个实践教学环节均有专门规章制度护航,让实践教学有法可依。包括实践教学各项计划与安排、实践课程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与考评细则、学生实践课程成绩评定标准等,制定配套各项规章制度;第二维:人员保障。开发利用校内校外实践教学资源,优选实务精英,为双师型教学团队补充新鲜血液。包括聘请实务部门业务骨干参与实践教学,建立双师型教师激励制度,为实践教师提供机制保障;第三维:基地保障。加强实践平台建设,支撑五级实践教学目标相应的课程能够顺利进行。包括校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模拟法庭实验室,校外优化整合资源,建设实践基地;第四维:信息保障。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对实践教学提供信息服务和有效支撑;第五维:结果保障。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与效果,使法学实践教学全程可管可控。包括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制定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见图2)。

3.“五级五维”实践教学体系的运行与多元评价机制的创新,确保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五级五维”实践教学体系的运行中,五级目标,由低到高,逐级递进。规范、人员、基地、信息、结果五个维度紧密衔接、环环相扣,保障法学实践教学五级目标的实现。每一维都是对五级的保障,每一级都有五个维度保障的全面覆盖。创新与完善“五级五维”实践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制度,学校、社会、用人单位、教师、学生等多元主体参与,评价内容以“知识、能力、素质”为标准。建立学生评教、同行评议、学生实践技能考评和用人单位回访等制度,综合考量学生法学实践知识掌握程度、实践技能熟练程度、司法实务岗位技能适应程度,形成社会监督、用人单位监督、学校教学控制的三方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新评价方法力求既符合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实际又注重内涵建设,形成正确的导向;既关注考核学生掌握实践知识技能的程度,又注意评价学生运用实践知识的能力;既注重结果评价,又要做好实践学习过程评价;既注重实务能力评价,又注重实践素养评价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EB/OL].(2017-05-04)[2023-01-10].http://cpc.people.com.cn/n1/2017/0504/c64094-29252496.html.

[2]刘光华,刘娇,马婷.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对新文科建设的回应:基于内容分析法[J].新文科教育研究,2021(4):74-87,143

[3]郑戈.在法律与科技之间———智慧法院与未来司法[J],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1(1):80-92

本文系2023年江西省教改重点课题“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法学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的探索与创新”(项目编号:JXJG-23-17-4)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刘士国(1968-),男,安徽霍邱人,硕士,九江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法学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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