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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花开”协同育人共同体

——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联体”治理模式建构

吴卫洪
  
百家媒体号
2025年123期
珠海市斗门区教育研究中心

摘要: 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网络化等新特征,其根源复杂,单一的家庭、学校或社会干预均显乏力。本文基于协同治理理论、生态系统理论和社会支持理论,提出构建一个以“教联体”为核心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治理模式。该模式旨在打破家校社之间的壁垒,通过机制创新、平台搭建和资源整合,形成目标统一、责任共担、信息互通、干预联动的有机整体。文章详细阐述了“教联体”模式的理论基础、核心架构,并分析了其对于前置预防、早期识别和精准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风险的关键作用,最后对模式实施的挑战与对策进行了展望,以期为基层实践提供理论参考和路径指引。为更好地给予未成年人优先保护,本文探索建立家校社“教联体”协同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共同打造平安校园。

关键词: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家校社协同;协同治理;长效机制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一)现实紧迫性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全球社会问题,近年虽总量受控,但案件类型等有新变化,给社会治理带来挑战。以某县区为例,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有以下特点:一是涉案人数呈增长趋势,2019 - 2024 年涉在校学生犯罪案 33 起,涉案学生 73 名;二是日趋低龄化,最小 13岁,未达刑责年龄未被追责的有 12 名,且均有不良行为;三是犯罪类型集中,侵财类呈多元化,前五犯罪类型案件占总数 91%;四是涉暴力和性犯罪严峻,手段成人化,2019 - 2024 年此类案件占涉校生犯罪案 62.8%、涉案学生 70.8%,最小涉性侵学生 13 岁;五是团伙化,2019 - 2024 年约 70.8%涉案学生结伙作案;六是有组织犯罪趋势明显,出现有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七是乡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涉案学生占比 34%。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短期内大增,危害大,暴露出各方面保护薄弱,需重视预防,探索建立家校社“教联体”长效机制打造平安校园。

(二)治理困境

传统治理模式缺乏系统性,家庭、学校、社区缺乏协同,预警、干预、帮扶不力。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是多种因素作用结果,原因如下:

1. 未成年人自身因素:年龄小、身心不成熟,价值观不稳定,辨别和抵御能力差,为获认同易染不良行为,受畸形“英雄”观支配,从众心理突出。

2. 家庭教育问题:家长责任不实,监管缺失,教养方式不当,未与学校建立合作机制。

3. 学校教育不足:重成绩轻品德教育,对问题学生处理不当,早期干预和心理筛查机制待完善。

4. 社会防控漏洞:村居、社区未设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场所经营者义务履行和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密切接触行业限制措施不足。

5. 网络保护不力:家长管控引导不足,部门治理机制不完善,不良信息易诱导犯罪。

6. 政府保护不完善:工作机制体系不全,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校园周边整治不佳。

(三)政策导向

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责任,“教联体”模式是响应政策的探索。司法保护需加强:一是法律配套不足,执法难;二是遏制预防犯罪力度待提升;三是帮教和指导效果需改进;四是法治宣传模式待优化。

二、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丰富和发展了协同治理理论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应用,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防治体系提供理论支撑。

(二)实践意义: 为区域教育部门、学校、社区及家庭提供一套可操作、可复制的协同行动方案,提升预防和治理工作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教联体”协同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模式的核心架构建构

预防和治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是一项战略性、源头性、基础性工作,需要抓实抓细抓到位,应通过整合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各方力量,构建起“六位一体”的协同育人工作体系。

(一)牢牢抓住“家庭保护”,引导在校学生健康成长。

一是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构建“家庭+”预防犯罪教育工作体系。将父母的责任纳入法治教育的轨道上,指导家庭利用科学合理的教育方式,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品行、遵守社会规则。同时要强化家庭教育指导监督的力度和刚性,对于拒绝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不配合实施矫治教育措施或者多次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和其他监护人,依法给予训诫和处罚。二是立足实际,完善家校合作机制,强化乡村、城乡结合部等家庭监护能力。充分发挥镇街、社区(村居)作用,指导帮助监督家长实时掌握孩子的交友情况和精神状态,发现孩子存在心理、行为异常和不良行为时,及时进行教育、引导,与学校配合加强管教和矫治。三是加强对家长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教导未成年人增强法治观念,善交良友,使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提升自我管控能力,防止出现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二)切实发挥“学校保护”,纠正在校学生不良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保护、预防犯罪、欺凌防控、性侵害预防等工作制度。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考核,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二是建立心理健康筛查和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管理教育,配齐配好专业心理老师,制作“问题学生”台账,防止出现后进生、不良行为学生拟似辍学、放任自流现象。三是强化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学校应加强与司法机关、卫生健康部门合作,从学校实际需求出发,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违法犯罪和受侵害的各种隐患,引导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四是学校树立正确质量观,不允许中途劝学生转学到民办职业学校学习,杜绝学生拟似辍学。学校要履行主导责任,建立“教联体”协同治理机制,整合资源,解决学生成长问题。

(三)重点聚焦“社会保护”,合力优化在校学生保护环境。

一是区未保委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全区各社区(村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是民政、公安、文化、市场监督、劳动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未全面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和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三是教育、人社、市场监管、科工信等部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督促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落实拟聘、定期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四)强化落实“网络保护”,教联体合力构筑全方位保护屏障。一是注重家校社协同,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教育。重点开展家长、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督促家长以身作则,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适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合理安排未成年人适用网络时间,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上网行为,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和防护技能。二是网信、公安、科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运营的监督检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将网络不良信息风险监测常态化,保护好未成年人私密信息,依法惩处利用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净化网络空间。三是教育、卫生健康、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指导家庭、学校、社会组织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

(五)全面落实“政府保护”,打通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

一是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指导各镇、街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涉未成年人事务。推进青少年教育法治基地建设,真正形成多方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模式。二是教育、卫健等部门应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投入,建立未成年人心理问题、行为异常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发挥好“粤心安”社会心理服务站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家门口的心理服务。完善政府保护的社会支持体系,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等提供专业服务。三是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酒吧、KTV、住宿场所的监督管理力度。四是将相关行业落实强制报告纳入监管部门考核机制,对及时报告使得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惩处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导致严重后果的人员进行倒查追责。

(六)能动履行“司法保护”,助推在校学生犯罪预防治理。

一是通过专门立法提供执法保障,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制度依据。可借鉴北京、深圳等地的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xx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或《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办法》,从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明确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的具体措施和责任。二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专业化和“专人专办”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案件质量。通过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办理制度和“专人专办”机制,准确把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在规律,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及时制止并依法调查处理,将违法犯罪遏制在萌芽状态,推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预防保护有效衔接。三是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重点向城乡结合部、乡村学校倾斜法治教育资源,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应结合未成年人案件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地疏导解决在校学生存在的不良行为、违法犯罪苗头等问题,真正发挥法治进校园的教育预防作用。四是检察机关应将检察履职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之中,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办案始终, 通过“个案办理、类案推动、专项整治、行业治理”的办案模式,以“我管”促“都管”,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 讨论与展望

(一)模式的优势

1. 实现了治理关口的前移,从事后惩罚转向事前预防。

2. 打破了信息孤岛,形成了对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全域感知。

3.“教联体”协同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长效性。

4. 整合了分散资源,形成多方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实现了效益最大化。

(二)可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1. 挑战一:主体权责模糊与协作惰性。

对策: 通过刚性制度明确分工,并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

2. 挑战二:隐私保护与信息共享的冲突。

对策: 制定严格的信息安全管理办法,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分级授权访问信息。

3. 挑战三:专业力量不足。

对策: 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鼓励高校培养相关人才,广泛吸纳志愿者。

4.挑战四:城乡与区域差异。

对策: 鼓励各地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教联体”子模式,不搞一刀切。

五、 结论

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构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教联体”治理模式,是应对当前挑战的必然选择和科学路径。该模式通过有机整合家庭的情感教化、学校的系统教育、社会的实践滋养等各方面,形成确实可行的长效机制,能够为未成年人编织一张坚实有力的保护网和支持网。未来的实践需在不断探索中优化细节,最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案,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林鼎立,全莉.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问题研究[J].人民检察,2025,(12):24-28.

[2]郑涵兮,张琼. 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研思考[J].公安研究,2025,(02):75-79.

[3]宋丹.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研讨会综述[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24,(05):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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