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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党校阵地作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的实践逻辑

刘青
  
百家媒体号
2025年138期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462000

内容提要: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养成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党校作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主阵地和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在其中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使命。文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党校 "为党育才、为党献策" 的初心定位,系统解析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核心构成,深入阐释党校参与法治思维养成的理论依据与时代价值,重点探索党校发挥阵地作用的实践维度、运行机制与保障体系,构建 "认知 实践 - 巩固" 的全链条养成逻辑,为新时代党校强化法治教育、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系统梳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重要论述,以及党校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运用案例分析法,结合浙江省委党校、平度市委党校等实践案例,提炼可借鉴经验;通过逻辑分析法,构建 "理论认知 - 实践转化 - 长效巩固" 的实践逻辑体系。研究思路遵循 "是什么 - 为什么 - 怎么做" 的脉络,先界定核心概念,再分析必要性与基础,最后提出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 ' 关键少数 '"。当前我国正处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国际国内环境日趋复杂,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愈发繁重,对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仍存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问题,基层治理中的 "一刀切" 现象折射出部分干部规则意识、程序意识的缺失,这些问题本质上是法治思维的匮乏。我们要立足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构建党校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理论框架,厘清法治思维养成的内在规律,丰富党的建设与法治建设交叉领域的研究成果,为干部教育培训理论体系提供新视角。

党校作为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专门机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针对当前党校法治教育存在的课程体系不完善、实践教学薄弱、研究支撑不足等问题,提出操作性的优化路径,为各级党校强化法治教育阵地作用提供实践指引,助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一、党校发挥阵地作用培育法治思维的理论依据与时代价值

法治思维是与入治思维相对立的理性思维方式,是以法治观念为基础,在法治精神、法治原则指引下,运用法律规范、原则对事项进行分析、判断、推理的认知过程。与法治方式相比,法治思维更具根本性,是支配法治行为的 "总开关"。

(一)理论依据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明确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育的重要性,指出 "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为党校开展法治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总书记关于 "抓住关键少数" 的论述,明确了党校法治教育的重点对象与核心任务。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论述,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主要由六个核心维度构成:规则思维:作为法治思维的首要内容,包含 "先立规矩后办事" 和 "立好规矩再办事" 两个层面。合法思维:以宪法法律至上为核心,要求领导干部牢记职权法定,明确权力来源与边界,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时,需依据立法目的与原则填补漏洞,不得恣意而为。程序思维:将程序正当作为法治的重要要求,强调处理事务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权利义务思维:平衡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一方面明确公权力行使的义务边界,另一方面重视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体现 "以人民为中心" 的法治价值追求。权力监督思维:秉持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的认知,认可权力监督既是对干部的约束也是保护,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多元监督。权力责任思维:坚持权责对等原则,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共生关系,对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实现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2、党的建设理论的内在要求:党的建设要求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法治素养是新时代干部素质的核心组成部分。党校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阵地,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符合党的建设理论的发展方向。党的建设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与中国共产党建设实践相结合的理论结晶,其内在要求深刻体现于党的自我革命、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与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全过程。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党的建设迫切要求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而法治素养已成为衡量新时代干部综合素质的核心标尺。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更是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基石。干部具备扎实的法治素养,才能准确把握法治中国建设的方向,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严格依法办事,实现政策制定与法律规范的有机统一

党校作为党的政治学校、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肩负着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光荣使命。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是党校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关键举措。通过将法治教育融入干部培训的核心课程体系,从宪法精神、法律原则到具体部门法应用,系统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能够有效增强干部队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从源头上防范权力滥用、杜绝违法决策,确保党的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通过法治思维的培育,推动领导干部将纪律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党的建设注入法治动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与人才支撑 。

3、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的核心内容:干部教育培训以提升履职能力为目标,法治思维是领导干部履职的必备能力。党校的阵地作用是其职能定位的集中体现,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中主要表现为 个核心维度:教育培训主渠道:通过系统化课程设置、多样化教学方式,向领导干部传输法治理论、法律知识与法治理念, 培育 :聚焦法治建设实践问题开展研究,为法治思维养成提供理论支撑,同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 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贯通。法治宣传播种机:通过校内外宣讲、平台搭建等方式,传播法治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实现法治思维的辐射扩散。根据成人学习理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育需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这与党校 "理论联系实际" 的教学原则高度契合。

(二)时代价值

1、助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支撑: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依赖于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提升,党校通过精准培育 "关键少数" 的法治思维,能够带动 "绝大多数" 依法办事,形成上下联动的法治建设格局,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2、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法治思维是现代治理的核心思维方式,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能够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党校培育法治思维有助于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从 "管理" 到 "治理" 的转型。

3、防范化解执政风险的现实需要:当前执政环境面临诸多风险挑战,一些风险源于决策不合法、办事不依规。党校通过强化法治思维培育,帮助领导干部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运用法治手段应对风险,维护党的执政安全。

4、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期盼的必然选择: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日益强烈。党校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够促使干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的现实困境与党校责(一)当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的主要问题

1、思维认知存在偏差。在全面依法治国的 在深层次偏差。受传统治理惯性影响,"重权力轻权利"" 重效率轻程序 " 的陈旧观念根 而非贯穿治理全过程的根本准则,未能深刻理解法治思维中权利保障、程序正义 求行政效率为由,忽视法律程序的规范要求,甚至认为依法办事会增加工作环 知误区不仅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也容易导致权力运行失范,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部分干部为追求进度,简化法定程序,未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引发社会矛盾,暴露出法治思维缺失带来的严重后果

2. 实践转化能力不足。掌握法律知识并不等同于具备法治思维,更不意味着能够将法治思维有效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法治方式。许多领导干部虽然通过培训学习积累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在面对复杂的社会治理场景时,仍习惯于依赖行政命令、政策手段处理问题,缺乏运用法律逻辑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能力。在基层治理中,遇到土地纠纷、劳资矛盾等问题时,部分干部首先想到的是通过行政干预或调解息事宁人,而不是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导致问题治标不治本,甚至陷入重复上访、群体性事件等恶性循环。这种 "学用脱节" 现象,反映出领导干部尚未真正将法治思维内化为处理事务的本能,无法在实践中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3. 养成机制不够健全。当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机制存在明显短板。在教育层面,法治教育培训多以集中授课、理论宣讲等 "被动灌输" 方式为主,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践性,未能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干部的实际需求设计课程,导致培训效果大打折扣。在考核评价方面,虽然将法治素养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但考核指标较为笼统,缺乏量化标准和刚性约束,难以准确衡量干部法治思维的实际水平。同时,用人导向的激励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法治表现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关联度不高,使得部分干部对法治思维培养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能形成持续学习、主动运用法治思维的内生动力。

4. 环境支撑有待强化。法治思维的养成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支撑。然而,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以言代法"" 以权压法 " 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得到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严重破坏了法治权威和公信力。此外,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参差不齐,部分群众遇到问题时缺乏依法维权意识,更倾向于通过信访、舆论施压等非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积极性和信心。这种不良的法治环境,使得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育和巩固面临诸多挑战,难以形成良性循环。

(二)党校在破解困境中的责任定位

1. 破除认知壁垒的 "领航者"。党校作为党的理论教育主阵地,肩负着破除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认知偏差的重要使命。在教学过程中,党校应通过系统的理论课程,深入阐释法治思维的内涵、价值和实践要求,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揭示 误认知的危害,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法治观,认识到法治不仅是约束权力的" 紧箍咒 ,更是保障 " 助推器 "。同时,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教育干部从政治高度把握法治建设的重要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 搭建学用桥梁的 "衔接者"。针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实践转化不足的问题,党校需创新教学方式,搭建法律知识与治理实践之间的桥梁。一方面,采用案例教学法,选取征地拆迁、生态环保、 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典型案例,组织干部进行深入研讨,分析案例中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利益平衡等关键问题,引导干部学会运 决方案。 方面,开展实战实训,通过模拟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场景,让干部在实践中掌握依法决策、 职的方法和技巧。此外,还可以邀请法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走进课堂,分享实践经验,帮助干部了解法律实践中的难点 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实现从 "学法律" 到 "用法律" 的转变。

3. 完善养成体系的 "构建者"。党校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建立 "教学 - 研究 - 考核" 一体化的法治思维培育体系。在教学方面,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部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将法治思维培养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既懂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法治教育师资力量,提升教学质量。在研究方面,围绕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干部开展课题研究,鼓励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法治思维的应用路径,形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成果。在考核评价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素养细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宣传等具体指标,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述职述廉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评价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挂钩,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发干部养成法治思维的内生动力。

4. 营造法治氛围的 "推动者"。党校不仅要做好干部法治思维的培育工作,还应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社会法治氛围的营造。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传播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同时,党校教师应加强对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 形成有 为地方 政策制定提供智力支持,推动法治实践创新。此外,党校还可以通过与地方司法机关、行政 践活动,促进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在全社会形成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的良好法治环境,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养成和巩固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三、党校发挥阵地作用的实践维度:构建法治思维养成的全链条体系(一)教学赋能:构建 "理论 + 实践" 的课程教学体系

教学是党校培育法治思维的核心环节,需打破 "重理论轻实践" 的传统模式,构建多维度课程体系。浙江省委党校通过 "基本培训 题培训" 的模式实现法治教育全覆盖,其经验具有借鉴意义。

1、强化理论教学的根基作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内容,开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与实践" 等基础课程,系统讲解法治思维的六大维度。邀请法学专家、政法机关负责人开展专题讲座,如浙江省委党校的 "法苑名家讲坛" 累计吸引 200 余名学员参与学习。同时注重党内法规教学,将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成就与深化发展" 等优质课程纳入教学计划。

2、丰富实践教学的转化载体:针对案例教学不足的问题,开发 "枫桥经验"" 后陈经验 "等实践案例课程,采用" 学界讲理论、政界讲政策、业界讲实践 " 的团队教学模式。建立 "云法庭" 等实践平台,将司法审判现场引入教学,组织学员观摩庭审、参与模拟执法,提升实践操作能力。开展现场教学,组织学员赴法治建设先进地区实地考察,学习经验做法。

3、创新互动教学的参与形式:推行 "一把手讲法治" 活动,邀请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分享法治实践经验。以 "守根铸魂、明德守法"为主题开展支部研讨,鼓励学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法治思维运用心得。开发 "主题微课",通过短视频、金句解读等形式增强教学吸引力,如浙江省委党校启动 60 条法治金句的微课开发工作。

(二)研究支撑:打造 "问题 + 对策" 的智库服务体系

科研是党校教育的基础支撑,需聚焦法治 论支持与对策建议。确立靶向研究方向:围绕法治思维养成中的现实问题,重点开展 等课题研究。关注基层治理中的法治思维应用问题,如针对 " 切" 现 :加强与政法机关、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组建跨领域研 家库 提升研究专业化水平。组织学员参与科研项目,发挥 化应用: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及时将 "大综合一体化改革" 策提供参考,如浙江省委党校30 余篇法治类咨政报告获省部级领导 题研究》等教材,为学员提供系统学习资料。

(三)宣传辐射:搭建 "阵地 + 网络" 的法治传播体系

党校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阵地,需拓宽传播渠道 维养 成的良好氛围。 构建多级宣讲网络:组建青年博士宣讲团,开展 "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 活动,年宣讲场次 县党校开展规模化宣教培训,采用 "大分散 + 小集中"" 主会场 +分会场 "的方式扩大覆盖面,如浙江省委党 打造多元传播平台:创办 "党内法规制度研究会" 等微信公众号,在党报党刊开辟法治专 " 等线上课程品牌,覆盖上千家单位、超 2万人次学习,实现 "同上一堂法治课" 的目标 思维核心要义,解读 "职权法定"" 程序正当 ""权责对等" 等关键理念。宣传法治建设先进典型,通过案例解读、经验分享等形式,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自觉性。

四、党校发挥阵地作用的运行机制:保障法治思维养成落地见效

(一)组织保障机制

强化顶层设计:将法治教育纳入党校校委会重点议题与年度工作要点,专题研究、专项督查。成立法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协调教学、科研、宣传等工作。制定法治教育中长期规划,明确阶段目标、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健全协同机制:召开厅局级工作座谈会,加强与党委组织部、政法委、司法厅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市县党校联动机制,统一教学标准、共享优质资源,提升整体培育水平。夯实队伍基础:加强法治专职教师培养,通过挂职锻炼、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实践能力,解决 "研究专题力量较为薄弱" 的问题。聘请政法系统专家、资深法官检察官担任兼职教师,优化师资结构。

(二)考核评价机制

完善教学考核:将法治课程纳入主体班次必修内容,明确学时要求,实行 "结业必考" 制度。采用 "理论测试 + 实践考评" 的方式,既考核法律知识掌握情况,又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考评法治思维运用能力。强化结果运用:将法治思维考核结果与学员结业、评优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暂缓结业。建立学员法治素养档案,将考核情况反馈至派出单位与组织部门,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发挥 "考核评价和用人导向的作用"。开展教学评估:建立学员评价、同行评议、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法治教学评估体系,定期对课程质量、教学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优化教学内容与方式。

(三)长效发展机制

动态更新机制:跟踪法治建设最新实践,及时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重大政策纳入教学内容。关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中的新问题,动态调整研究方向与宣讲重点,保持工作的针对性与时效性。资源保障机制:加大法治教育经费投入,保障课程开发、案例编写、平台建设等工作开展。建设法治教学资源库,整合课程课件、案例资料、研究成果等资源,实现共建共享。经验推广机制:总结本校法治教育的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的模式。参与全国党校系统法治教育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动自身工作提升。

(四)案例分析:浙江省委党校法治思维培育的实践探索

1、实践举措。浙江省委党校作为全国 "八五" 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F91. 维培育中形成特色鲜明的实践模式:高站位统筹部署:将法治教育列为校委会核心工作,获评 2023 年度法治浙江 发挥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带动教职工学法用法,营造浓厚氛围。高质量课程建设:构建 导课 10 余门,1 门课程入选中组部全国优质课程。创新 "一把手讲法治" 机制, 承担国家级、省部级法治课题 35 项,发表学术论文 80 余篇,编写干部读本 1 成为省人大咨询专家。高效能宣传辐射:举办 "共富善治大讲堂"16 期,"浙里好课"20 期,构建多层次普法矩阵。青年博士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讲,形成广泛影响。

2、实践成效。学员法治素养显著提升:主体班次学员法治思维测试优秀率逐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相关案例在工作中得到推广应用。智库服务作用充分发挥:30 余篇咨政报告获领导批示,为法治浙江建设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部分建议被纳入地方立法与政策制定。示范引领效应日益凸显:其经验做法为全国党校系统提供借鉴,多次在全国党校法治教育会议上作交流发言,获评全国普法表现突出单位。

3、经验启示。必须坚守党校初心定位:始终围绕 "为党育才、为党献策" 开展工作,将法治教育与党的中心任务紧密结合,确保正确方向。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实践中的痛点难点,以解决问题为目标设计教学、开展研究,提升工作实效。必须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政法机关、地方政府的合作,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法治思维培育的合力。必须注重创新突破:不断创新教学方式、研究载体与传播渠道,增强法治教育的吸引力与感染力。

五、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结论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 "认知 - 实践 - 巩固" 的内在逻辑。党校作为党的重要阵地,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 "理论 + 实践" 的教学赋能,解决法治思维的认知培育与实践转化问题;通过 "问题 + 对策" 的研究支撑,为法治思维养成提供理论基础与实践指引;通过 "阵地 + 网络" 的宣传辐射,营造良好的养成氛围。完善的组织保障、考核评价与长效发展机制,是党校阵地作用有效发挥的关键支撑。浙江省委党校的实践表明,只有坚守党校初心、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同创新,才能推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取得实效。

(二)未来展望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党校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未来,党校需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增加案例教学、实战实训比重,解决 "学用脱节" 问题;二是强化科研攻关,聚焦数字法治、基层治理法治化等新领域开展研究,提升智库服务能力;三是创新传播方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智能化法治教育平台;四是完善协同机制,推动形成 "党校主导、多方参与、全域覆盖" 的法治思维培育格局,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 [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

2、中国共产党党校 (行政学院) 工作条例解读 [M].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20.

3、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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