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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融入高中思政课的教学研究

——以《法律与生活》为例

韦静如
  
云影媒体号
2024年44期
安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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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中思政课是实施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将法治教育融入高中思政课的教学,既能实现思政课立德树人的目标,也能够锻炼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进而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法律与生活》教材作为高中思想政治课的选必修教材,教材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法治资源,对于培育高中生的法治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分析当前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及成因,文章从立足思政课教材,挖掘法治教育资源;提高教师法律素养,拓展法治教育的方法;健全教学评价体系,提升法治教育实效性三个方面提出了提升高中《法律与生活》课中法治教育教学效果的方法路径。

关键词:法治教育;高中思政课;《法律与生活》

2020年,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专章论述法治建设。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基于此,《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下文简称新课标)中明确提出,法治意识是思想政治课程核心素养之一。高中思政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在高中思政课中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保障。

一、法治教育融入高中思政课的价值意蕴

高中思政课是实施法治教育的主要阵地,法治教育是思政课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高中思政课最本质的任务就是通过教学,引导学生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学生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内在一致性。

(一)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实现立德树人目标

高中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它不仅能够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它也能够帮助学生提高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

新课标中明确指出:“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主要包括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和公共参与。”[1]法治意识是思想政治学科的核心素养之一,也是高中生应该形成的关键能力和关键品格。法治意识是一种法学术语,主要指的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就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对于正处在“拔节孕穗期”的高中生来说,法治意识就是在生活中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能够严守道德底线,维护公平正义,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

在高中思政课中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懂得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等,不断培育其法治意识的形成,进一步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整体落实和提升,实现教学目标,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激发学生学法兴趣,锻炼法治实践能力

思政课旨在构建以培育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为主导的活动型学科课程。学生不仅要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还应该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在活动中培育其核心素养。因此,培育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既要培育其具有法治知识和法治观念,也要具备一定的法治实践能力。

日常生活中,学生接触法的机会较少,更不会主动去学法、用法。将法治教育融入高中思政课,能够借助思政课的平台,以课堂为依托,用通俗易懂的素材或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在思政课的课堂中学习和理解法律相关知识,进而自觉运用于日常生活中,在践行法律义务的同时也能够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利。

(三)强化法律宣传普及,助力法治国家建设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高中生正处于一个特殊的时期,他们是国家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有着无限的发展可能性和潜力。

高中思政课相比于其他学科,与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有着更加紧密的关联。在高中思政课中对学生进行法治知识的宣传普及,能够促进高中生对法律常识的掌握,培育其法治意识,锻炼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为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2]

二、高中《法律与生活》课中法治教育教学存在的不足之处与成因分析

《法律与生活》是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教材,内容主要来源于国家法律法规,分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庭婚姻、就业创业、社会争议解决四个单元向学生们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家庭婚姻中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等相关法律常识。利用该教材能够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但在教学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待解决。

(一)教师对课程资源挖掘不够深入,教学素材不够鲜活

高中生在高中思想政治必修3《政治与法治》的学习中,已经初步接触了法律的相关知识,学习了党和国家政治体制等方面的知识,形成了一定的法治意识。《法律与生活》聚焦民法典,是对高中生进行民法典教育的主渠道。其教学内容以民法典中相关的法律权利为主要内容,教师在授课时除了采用课本上的相关链接、探究分享之外,在课程资源的挖掘上也更多地偏向民法典相关内容。且大多数情况下教师采用的教学资源都是法律案例。

大多数思政课教师是非法学专业,对法学知识涉猎不多,因而大多停留在对教材浅层的理解上,不能深入挖掘相关的课程资源,对教材知识的准确把握和解读存在一定的困难,在教学过程中,教学法律语言表达不够清晰准确,如果仅凭对教材内容的掌握,很难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

例如,教授《法律与生活》第一课“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时,大多数老师都只是采用课本中“北燕南飞”的案例,很少会补充生活中更新的案例素材,缺少鲜活性。因此在整个《法律与生活》的教学中教学素材就稍显枯燥。

(二)课堂受当前应试教育的影响,教学方法不够多样

高中生不仅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更是要面临着高考这一关键大考。因此在高中阶段,教师在给学生授课时还是更多地考虑到应试教育的需要,在讲课时以常见的讲授法为主,勾划考试重点,练习高考真题是高中思政课教学中最为常见的教学方法。《法律与生活》作为高中政治教材的选必修模块,是必修课程的延展,是选择本课程作为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学生应完成的学业,因此在高中思政课教材中的地位不及必修模块的四本教材。为了通过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教师也只会赶进度给学生讲授考试重点。

基于高考压力,教师在授课时不得不考虑到课程内容、课时安排、学生成绩等因素。因此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教学方法很难达到多样化。高中思政课教师大多会选择节省时间还能讲清楚考试重点的方法,即讲授法,而这也是学生比较抗拒的教学方法。

例如,教授《法律与生活》第五课第二框“薪火相传有继承”时,考虑到学时安排和学业水平登记考试的要求,教师可能只会根据课本内容直接讲授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很少会通过设置议题、结合案例的探究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向学生讲明法定继承的顺序一定要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学生也就只能通过死记硬背的方式进行记忆。

(三)缺乏有效的教学评价体系,教学评价不够科学

在当前的思政课教学中,教师大多是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对学生作出评价,而对于学生是否真正地理解和掌握了教材内容不够重视。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效

果也多是通过考试成绩反映出来。通过考试成绩,教师可以知道学生对书本中法治知识的掌握程度,但是对于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和法治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师可能还不能很清晰地了解。

在《法律与生活》课中所教授的法律相关知识都是与民法典内容息息相关的,如果仅仅只用考试成绩来作为评价标准,不能够准确全面地把握学生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在掌握了相关知识后,是否能够有效运用于自己的实际生活中很难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评价。

例如,教授《法律与生活》第一课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时,学生能够掌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道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那些遭到校园暴力的侵害的学生,却不敢发声,不敢告知老师和家长,更不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人身权利。学生虽然掌握了书本中的法治知识,但难以运用到法治实践中,这就反映出,考试成绩并不能作为评价学生法治意识的唯一衡量标准。

三、提升高中《法律与生活》课中法治教育教学效果的方法路径

当前高中《法律与生活》课中法治教育教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为了在高中《法律与生活》课中更好地开展法治教育,进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这就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从而提高法治教育的教学效果。

(一)立足思政课教材,挖掘法治教育资源

高中思政课教材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它们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在不断地更新。与旧教材《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不同的是,《法律与生活》把对学生进行法治意识核心素养培育作为主要任务,教材知识容量大、浓缩性强、覆盖面广。囊括了社会生活中需要的重要法律知识,精炼浓缩了各类法律法规中的常识性内容。[3]

教师在进行教学前,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立足于思政课教材,多角度、多层次研读教材,要能够灵活把握教材各部分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厘清教材脉络,深入挖掘教材中的法治教育资源,将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融会贯通。

例如,《法律与生活》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的相关链接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了一个整体性的解读。那么教师可以以民法典为切入点向外扩展延伸,向学生讲清讲明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基本架构及其重大意义,以便学生在后面的学习中能够清楚地将所学内容对应到民法典的相关法条中,形成一个闭环。同时也能够让学生明白民法与我们的生活十分密切,为我们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树立了民法典在学生心目中的权威地位。

(二)提高教师法律素养,拓展法治教育的方法

为了切实提高《法律与生活》教育教学的实效性,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思政课教师也应当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丰富法治知识。当前的思政课教师大多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出身,对法学接触不多或是研究较浅,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开设《法学概论》《民法学》等相关课程尤为重要。学校要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来丰富思政课的法律知识储备,比如,邀请法治领域知名专家教授来校开展专题讲座,开展法学专业教师与思政课教师进行交叉学科研讨活动等。

此外,思政课教师自身的努力也是关键。作为一名教师,在深耕教材的基础上,也要不断拓展创新教学方法。新课标指出“要通过议题的引入、引导和讨论,推动教师转变教学方式”“要通过问题情境的创设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促进学生转变学习方式。”[4]在《法律与生活》的教学中,运用议题式、情境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开展法治教育,能够创造一个开放民主的课堂氛围,在合作探究的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

例如,《法律与生活》第四单元的综合探究“感受司法公正”,将民事诉讼的相关知识与生活紧密联系,通过探究,学生能够了解司法机关的工作、诉讼的程序及特点,感受司法案件中的公平正义等。因此,教师可以先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民事案件的审理,然后再模拟一个庭审过程。通过情景式教学,激发学生学法的兴趣和主动性,增强教学效果。

(三)健全教学评价体系,提升法治教育实效性

教学评价也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新课标指出:“建立激励学生不断进步的发展性评价机制。要注重学生学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行为表现,采用多种评价方式。”[5]如果仅仅用考试成绩来作为评价的唯一标准,太过于片面化,很难真正体现法治教育的效果。

思政课的教学评价应当聚焦学生的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思政课是一门活动型课程,活动型课程的教学评价应当更加专注于核心素养的行为表现,体现在《法律与生活》教学中,就应该表现为法治实践。教师应当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同时,可以制作自评与互评的评价量表,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此外,学校、教师、家长三方都应该对学生在法治学习方面的学习进行评价,学校和教师的评价可能更加侧重于法治知识的掌握,而家长的评价可能更倾向于学生在实践中对法治知识的运用。其中关键点在于,要及时将评价反馈给学生,以便学生尽快改进,从而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例如,在学习完《法律与生活》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后,教师可以制定如下评价量表。

参考文献:

[1][4][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2017.

[2]凌子文.高中思想政治课培育学生法治意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22.

[3]房玮彬.高中《法律与生活》教材的分析与教学使用研究[D].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

[6]李伟.《法律与生活》教学的四个维度[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23,(01)

[7]叶晓雯.高中《政治与法治》课中法治教育的教学策略研究[D].闽南师范大学,2022.

[8]刘慧娟.民法典融入法治教育的三重维度——以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教学为例[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22,(01):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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