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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概述
摘要:科创板作为近年来新增版块,推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于资本市场而言至关重要。今年4月,证监会和交易所公布相关规定,提高科创板企业上市门槛。科创板企业具有高成长性与不确定性共存、研发投入高、无形资产占比高的内部特点,以及经济环境变幻复杂、易受行业性因素影响的外部特点,因而其价值评估具有一定的难度。本文结合科创板企业的特点,深入分析了三大传统评估方法、实物期权法以及组合模型评估方法对于科创板企业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关键词:科创板;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一、科创板企业特点
(一)内部特点
1.高成长性与不确定性共存
科创板聚焦服务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驱动发展的特色鲜明。其包括新能源、半导体等被市场普遍看好的行业,具有较大的成长空间。然而,科创板设立时间较短,科创板企业也多以中小企业为主,大多数科创板企业仍处于初创阶段,甚至部分企业处于亏损状态[1]。由于科创板企业自身的特点——较高的研发投入、新颖的业务模式、小型的经营规模,企业未来营业收入容易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其未来发展状况并不确定。
2.研发投入高,无形资产占比高
2024年4月,证监会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进行了修改,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提高了科创板企业的上市门槛。其对科创板企业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数量、营业收入增长率、核心技术专利这四个方面的要求变高。这足以体现研发投入和专利技术对于科创板企业的重要性,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研发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投入和高质量人才资源的引进。因此,科创板企业具有研发投入高、无形资产占比高的特点。
(二)外部特点
1.经济环境变幻复杂
新冠疫情虽已过去,但疫情对于全球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目前,全球经济增速持续下行,对部分科创板企业的经营产生了较大影响。一方面,疫情之后,医疗诊断行业营业利润明显同比下滑;另一方面,新冠疫情导致全球消费下降,部分科创板企业下游的消费力不足,进而影响科创板企业的营收和发展。
2.易受行业性因素影响
科创板企业所在行业相对比较集中,公司体量整体较小,科创板企业业绩不仅容易受到上下游企业供需的影响,而且也会受到行业龙头企业业绩变化的影响。
二、科创板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科创板企业价值的评估需要结合企业的特点、行业属性以及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来进行选择,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科创板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也各不相同[2]。本文结合部分学者对科创板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研究,对三大传统方法、实物期权法、组合模型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
(一)传统评估方法及其适用性
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是传统企业价值评估的三大方法。
第一,成本法主要是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通过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而得出企业整体的价值。科创板企业具有大量的无形资产,如研发技术和品牌价值,这些资产价值的评估相对较为复杂。若仅用成本法对科创板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是有失偏颇的,容易忽略企业未来的盈利潜力[3]。因此,使用成本法对科创板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并不合理。
第二,市场法主要是通过比较类似企业或同行业企业的市场价值,对可比企业进行各项因素的修正,来估算出被评估企业的价值。市场法要求在市场上能找到与被评估公司规模、业务相似的企业。市场法中最常用的方法是运用市盈率(P/E)、市净率(P/B)和市销率(P/S)等比率指标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虽然科创板相对于其他板块而言,发展较晚,但作为公开市场,评估人员可以较为便捷地找到与被评估企业相似的企业,数据公开透明易获取。市盈率倍数法虽然不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企业,但对于已经盈利的企业来说,市盈率倍数法仍然是一种比较合理的估值方法[4]。
第三,收益法主要是基于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将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现后,估算出企业的价值。主要包括股利贴现法、股权自由现金流法、公司自由现金流法。收益法能充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资产的未来收益,但也存在预测指标时人为主观性较大的缺点。科创板企业一般处于快速成长的阶段,从长远来看,具有较大的盈利潜力和成长空间。因此,对于科创板企业来说,虽然可以使用收益法进行价值评估,但也需要对该方法进行改进,以此来减少主观因素对于评估结果的影响。
(二)实物期权法及其适用性
实物期权法是将金融期权理论应用于实物资产投资决策的办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实物期权法将被评估企业看作一种看涨期权,将企业整体价值视作标的资产的价值,通过比较标的资产价格与执行价格来确定是否行权。实物期权法能合理地考虑到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和未来盈利潜力。如前文所述,科创板企业具有无形资产占比高、未来成长空间大的特点,使用实物期权法对科创板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具有较好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组合模型评估方法及其适用性
三大传统评估方法和实物期权法对于科创板企业价值的评估各有其特点,为了使评估结果更具准确性,不少学者使用组合模型对科创板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基于收益法和实物期权法,运用EVA模型或现金流折现模型估算科创板企业现有价值,运用改进后的B-S模型估算科创板企业的潜在价值,实践证明,该组合模型能更准确地评估科创板企业的整体价值,真正地考虑到了科创板企业的特征[5-6]。除此之外,也可以通过改进模型改良现有模型的缺点,例如建立灰色预测模型弥补传统现金流预测中的主观性问题等。
三、结论
科创板企业由于其特有的高成长性与不确定性共存、研发投入高、无形资产占比高的内部特点,以及经济环境变幻复杂、易受行业性因素影响的外部特点,与传统企业有着较大的差异。
传统三大评估方法中,使用成本法对科创板企业价值进行评估缺乏合理性;使用收益法对科创板企业价值评估具有主观性强的缺陷,故须改良模型以弥补主观性强的缺陷;市盈率倍数法适用于盈利状态的科创板企业。除此之外,实物期权法能合理地考虑到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和未来盈利潜力;组合模型评估方法能更好地考虑到科创板企业的特征,更准确地评估科创板企业的整体价值。
参考文献:
[1]胡晓明,武志平,黄锦忠.科创板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研究[J].中国资产评估,2019,(11):4-7+33.
[2]朱荣,严章瑶,晏玥.生命周期视角下科创板企业价值评估探讨[J].中国资产评估,2020,(11):4-14+39.
[3]沈雨晴.科创板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J].北方经贸,2021,(07):151-153.
[4]周煜皓,陈格格.科创板背景下医药制造企业价值评估研究——兼论市研率法的有效性[J].国际商务财会,2022,(11):30-33.
[5]魏雪莉.基于EVA和改进的B-S模型的科创板企业价值评估研究[J].中国物价,2022,(02):63-66.
[6]陈泓亚,苏文斌.基于实物期权模型的科创板企业价值评估研究——以嘉元科技为例[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21,(05):67-6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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