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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纪检大监督体系构建的研究
摘要:为了营造国企单位清廉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预防出现严重的贪污腐败和违法乱纪等行为,做好国企纪检大监督体系构建非常关键,并且需要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文章首先对国企纪检大监督体系构建的重要意义进行阐述,其次提出了目前我国一些国企单位纪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对国企纪检大监督体系构建工作策略进行探索,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企单位;监督体系;构件;应用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构建国有企业纪检大监督体系对于维护国有企业的稳定、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纪检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而作为企业党风建设重要内容的纪检工作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通过加强企业纪检工作,切实解决一些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摆在国有企业纪检干部面前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1国企纪检大监督体系构建的重要意义
1.1营造清廉气正的国企工作环境
在大监督体系下,将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巡视巡察机构、审计部门等多部门力量整合,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了监督的协同性、整体性和有效性。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责任清单,推动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责任放在心上,要用好用足制度“利器”,以刚性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环境[1]。
1.2促进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系统化
国企纪检监督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和单位之间职责任务、工作目标不够清晰,不能形成合力,导致出现相互推诿、重复检查等现象。国有企业纪检机构构建大监督体系,将监督责任压实到各部门和单位,把监督贯通到企业管理各环节和各方面,形成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解决了纪检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国企纪检监督工作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多达数十个,每个部门和单位都是国有企业纪检机构实施监督的对象,因此在构建大监督体系时,要充分考虑每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权限,做到“一企一策”“一事一案”,同时将监督结果纳入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中,通过构建大监督体系实现监督全覆盖,这不仅促进了国企纪检工作系统性的提升,也使其自身的工作效能得到有效发挥。如图1:
1.3防范与化解经营风险
强化监督的目的是防范与化解风险,监督的目的是有效化解风险,而有效化解风险的基础就是规范经营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就是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无处藏身,要将监督贯穿到生产经营各环节,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纪检部门要立足本职,通过制定制度、建立机制、落实责任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纪委“三转”工作,持续深化“三转”对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优化和完善;同时坚持“四种形态”的运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还要通过健全制度、强化培训等多种措施,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2国企纪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对纪检干部的培养力度不够
由于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比较繁琐,同时,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工作又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一些企业虽然配备了专职纪检干部,但对他们的教育和培训没有跟上,使得一些专职纪检干部在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等方面与形势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由于专职纪检干部在企业中所处位置的特殊性,纪检干部的工作难免受到来自上级有关部门的干扰和影响,造成了专职纪检干部既要忙于日常工作和一些临时性工作,又要担负一定的组织协调任务,因此往往导致一些纪检干部不能安心本职工作,从而影响了本职工作的开展,在日常工作中往往表现为应付差事、应付了事、敷衍了事等现象较多。另一方面由于部分纪检干部不善于学习、不注重学习、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从而导致纪检干部政治业务素质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的问题。
2.2制度不够健全,监督制约不力
近年来,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有的企业纪检工作缺乏制度保障,纪检工作职责不明确、分工不明确,有的纪检机构人员配置不合理,有的企业纪检机构形同虚设。
一些单位内部没有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日常监督主要依靠办公室、财务等部门进行监督,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有些单位内部纪检监督机构人员少、素质低,只有一名专职纪检干部,没有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和副书记,有的企业纪检部门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部门双重领导,使得纪检部门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2]。
2.3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国有企业纪检机构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方面,虽有一系列的文件要求,但一些国有企业的纪检机构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未能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造成教育活动流于形式。一是重视程度不够。
一些国有企业的纪检机构认为反腐倡廉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不够重视;二是制度不落实。一些国有企业虽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文件规定,但并没有严格执行,对责任制的考核流于形式;三是经费不落实。一些国有企业虽然制定了纪检机构和人员的工资待遇等方面的规定,但没有切实抓好贯彻执行,没有从根本上保证纪检机构和人员的经费。
3国企纪检大监督体系构建工作策略分析
3.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到,必须构建一个由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我们需要完善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同时推动各类监督形式之间的贯通与协调。在国有企业中,这一监督体系要求将党内监督与其他形式的监督力量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既协同又高效的监督网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深化纪检体制改革,从而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推进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通过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来细化和规范党委(党组)领导和监督同级纪委工作的制度;其次,建立健全法规政策前置审核、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再次,加强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审查调查程序等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最后,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这些关键岗位的人员能够严于律己、严负其责。
构建国有企业纪检大监督体系,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系,从根本上增强监督力度。国有企业应加大对纪检工作的重视程度,组建专门的纪检机构,并配备专业的监督人员,加大对纪检工作的投入力度,国有企业应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加强对员工的监督与约束,国有企业还应在制度建设中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做到权责明确、分工合理。与此同时,国有企业还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纪检知识与法律法规知识,明确各个工作单位人员的权限和工作内容(图2)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国有企业纪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
3.2提升人员素质,强化监督能力
在国有企业纪检大监督体系的构建中,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是保障监督工作有效性的重要基础,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国有企业需要重视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能够让监督人员掌握更加全面、专业的知识与技能,使其能具备更强的专业素养。国有企业应该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参加培训活动,通过培训能够让监督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使其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3]。国有企业还需要重视对监督人员进行考核工作,通过考核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的监督人员。此外,国有企业纪检大监督体系构建需要强化对监督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一方面需要加大对监督人员的管理力度,使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制度;另一方面需要重视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更多专业知识与技能。
3.3注重信息共享,强化联动机制
在国有企业纪检大监督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必须要注重信息共享,强化联动机制,才能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一是建立纪检大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可以及时的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工作进行沟通与交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能够让各部门之间进行相互沟通与交流,将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共享,并将其形成工作报告上传到信息共享平台中。三是建立纪检大监督体系绩效考核机制。纪检大监督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对国有企业各个部门的监督效果进行有效考核,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因此,国有企业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将纪检大监督体系与企业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以此来提高纪检大监督体系建设成效。
3.4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渠道
第一,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国有企业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做到权责分明,避免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过程中,国有企业要加大对纪检部门的人员培养力度,将纪检部门人员纳入到企业管理团队当中,帮助其开展工作,提高其专业水平。同时还要加强对各部门的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奖惩制度,使纪检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第二,要加强对外部监督机制的建设。在外部监督机制方面,国有企业要加强与其他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来加强自身的监督。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与其他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来建立合作关系。例如,在与某一大型国有企业进行合作时,国有企业可以将其作为自身纪检大监督体系构建的重要对象。在签订合作协议之后,国有企业需要明确自身所处的位置与责任义务等内容,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外部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视力度。
第三,要拓宽监督渠道。在拓宽监督渠道方面,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群众监督、引入外部社会舆论、建立举报制度等方式来拓宽监督渠道。国有企业要重视对员工群众的宣传工作,让员工群众了解纪检大监督体系构建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要广泛宣传纪检大监督体系构建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群众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关系;要积极发动员工群众参与到国有企业纪检大监督体系构建工作中来[4]。
3.5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监督实效
为了进一步发挥纪检机关职能作用,确保监督实效,企业应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督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的作用,同时要积极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通过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规范业务流程,实现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作用,纪检机关要积极参与到企业的管理中去,督促企业相关部门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制度规范。最后,要强化问责力度。对于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问责处理,以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与针对性,确保监督效果的最大化。
4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面临着诸多的机遇和挑战,而这就需要国有企业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纪检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积极主动地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强自身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地提高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国有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蒙.论纪检在国企采购风险防控方面的作用与对策[J].铁路采购与物流,2024,19(09):46-48.
[2]代小芳.浅谈纪检工作在国企党建中的作用[J].中外企业文化,2024,(09):165-167.
[3]杨婧.国企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纪检工作的措施[N].经济导报,2024-08-07(007).
[4]袁臻颖.国企纪检机构开展专项监督实施路径与策略研究[J].中外企业文化,2024,(07):95-97.
作者简介:杨健 ,1992年11月,大学本科,中级工程师
现主要从事的工作:党建、纪检、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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