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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供电局联动再监督的协同推进研究
摘要:中山供电局在全网开创式提出“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4321模式。并以东区分局为试点,探索构建全周期管理机制、联合会商机制和问题整改共治机制。试点效果较好,联动再监督模式取得阶段式成果,工作效率、业务能力和整改质量都得到显著提高。基于试点基础上的持续推广,将进一步推动联动再监督机制建设、提高智慧合规平台的使用率和拓展联动再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联动再监督模式的探索,是新时代背景下中山供电局努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创新。通过“纪”、“巡”、“审”、“法”彼此配合、协同推进,力争发挥“1+1+1+1>4”的监督合力。
关键词:“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监督合力;智慧合规平台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一、引言
为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的监督体系,中山供电局按照网省公司工作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多种监督模式的彼此配合和协同推进。监督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各类监督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使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有序,发挥监督合力作用,推动监督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
那么,在实践中,如何按照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要求,持续发挥纪检部门的专责监督作用?如何促进纪检监督与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同时强化与审计监督、合规监督的协调配合,一体推进,增强监督合力?如何在联合监督模式体系下,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这是新时代背景下中山供电局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联动再监督模式的开创式提出
(一)联动再监督4321模式
“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模式的开创式提出,是中山供电局结合电网企业的内部特点,将大监督体系与电网业务相融合的创新实践。中山供电局原有监督体系以单线作战为主,纪检、巡察、审计、法规等各类监督主体各司其职、分头行事,没有主动衔接意识,缺乏常态化、规范化的信息共享渠道和沟通共享机制,导致监督效率不高。
为此,中山供电局充分利用合规与监审部现有体制机制资源,开创式地提出“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4321模式。其中,“4”指贯通联动“四类监督”凝聚监督合力,“3”指筑牢合规管理“三层防线”, “2”指深化智慧合规平台应用、四级监督网建设 “两个抓手”, “1”指实现“提升合规意识守牢廉洁底线”目标。
(二)各司其职,构建联动闭环
联动再监督4321模式的核心是统筹抓好四类监督谋划推进,从监督项目协同着手,在监督内容、人员选配、过程管控、问题通报、督促整改等监督链条上全面整合,同题共答,推动监督成效共享运用,实现“多个监督联动,一个链条闭环”。
1.“纪”:纪检监督承担专责监督职能,处于核心地位。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将政治监督摆在首要位置,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和常态化。作为联合监督模式的“第一职责”,纪检监察需充分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积极探索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有效路径。
2.“巡”:巡察监督模式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监督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巡察部门负责协助纪检机构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审核,并且负责协助纪检机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整改监督情况。
3.“审”:审计监督承担专业监督职责,是打造“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经济监督“特种部队”。审计部门负责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递交审计报告,协助和配合干部管理监督等部门落实、查处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问题和事项。
4.“法”:法规监督承担专业监督职责,是公司内控风险合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保证业务依法合规、资金资产人员安全、经营效率效益优秀,发挥合规管理的监督问责功能,守住合规底线。
(三)联动再监督,齐抓共管促提升
中山供电局建立“纪巡审法”五项工作机制,明确各类监督衔接细节,打造好开展、可复制、可推广的“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机制。
1.建立联合协商机制
联合协商机制包括“年度+月度+不定期”合作机制。年度机制是指每年年初,根据公司部署和实际,召集纪检、巡察、审计、法规专业沟通监督事项,筛选有重复交叉的监督任务,商定年度联合监督项目;月度机制是每月组织联席会共商研究资产管理、市场营销等领域监督重点内容及风险点;不定期机制是不定期召开联席会,在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研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互通信息资源成果。
2.建立联合进驻机制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必要时开展纪检、巡察、审计、法规的专项监督联合进驻模式,明确联合进驻的人员安排、监督事项、内容清单等,实施多个监督专项协同开展,形成“统一进驻、集中实施、共推整改”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同向发力,避免多头监督、重复工作,实现为基层减负。
3.建立人力资源统筹机制
加强纪检、巡察、审计、法规四类专兼职监督人员的统筹运用,建立联动再监督人才库,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知识、工作经验、能力特长等因素,将局专业监督人员(巡察、审计、法规专业)、纪委专责监督人员、分局、直属机构监督人员(纪检委员、廉政监督员、审计管理岗、法规管理岗、纪检监督岗)等纳入联动再监督人才库。
加强联动再监督人才库的实践锻炼,带动监督人员提升能力水平、实践经验。通过抽调人员参与专项监督、交叉监督检查、参加内部监督等方式增加人员实战经验,通过组织参加集中培训、学习锻炼等方式增加人员理论知识。
4.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四大模块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发挥纪检监督在贯通与各类监督中的核心作用,以及巡察、审计和法规监督的专业优势,建立“两单两库两台账”,充分利用智慧合规平台,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协商会议,在监督前集中进行研判分析,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问题、违规违纪问题集中研判,并结合发现问题情况,针对性邀请联动再监督人才库人员参与,提供专业意见,形成处置意见建议,将监督工作做细做实,让监督发现问题更精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联动管控,推动同类问题集中整改,推动监督信息实现价值最大化。
5.建立追责共治机制
建立追责共治机制是指结合四类监督关注重点,对问题整改及追责问责齐抓共管,对发现的系统性、基础性、倾向性等共性问题加强研究,对重大案件、重大管理漏洞、屡改屡犯突出等问题情况发出联合监督建议或监督通报等,深入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三、联动再监督模式的探索式试点
“纪巡审法”监督模式是中山供电局在实践中的重要创新。中山供电局同时将“纪”、“巡”、“审”、“法”纳入联合监督的范畴,最大化程度利用企业资源,并积极展开试点。通过梳理分析、讨论研判,最终选定东区供电分局作为试点对象。
(一)构建全周期管理机制,强化计划协同
试点采用全周期管理机制,将年初项目立项、年中项目调整和年底项目总结有机结合。年初由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和法规监督的相关部门提交立项申请,通过筛选、合并、优化,提出本年度的立项项目;年中总结半年工作成效,根据运行实践,对监督项目实时调整;年底召开会议,总结复盘,既是对当年的工作项目做总结,也是对来年的项目开展立基础。
构建全周期管理机制的同时,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各部门和各监督单位的计划协同效应。在试点地区集中推进联合再监督事项,开展联合监督行动。通过在监督对象、监督内容、人员选配等方面进行统筹协调,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同向发力,避免多头监督、重复工作,切实为基层减负。从东区试点实践来看,自“纪巡审法”联合监督开展以来,基层配合提交的相关材料实现了一站式管理,减轻了基层负担。
(二)构建联合会商机制,强化过程管控
“纪巡审法”联合监督试点,始终坚持以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两单”、“两库”为基础,构建联合会商机制,每月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联合监督项目推进情况,及时研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互通信息资源成果。其中,两单包括监督项目清单和项目重点清点。各监督项目均形成监督重点内容清单,明确各专项重点关注重点和着力点,相互借鉴参考。两库是监督问题库和合规风险库。监督问题库包括问题台账,互通电力供应保障、工器具管理等问题。通过结合防火墙规则自动筛查,滚动更新重大风险库,集中研判处置。两单和两库形成联合会商机制,动态呈现监督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将力用在刀刃上,提高监督的力度和效度。
在开展联合监督过程中,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在贯通与各类监督的核心作用及专业优势,坚持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通过碰头、会商、座谈交流、协调会等方式,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问题、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集中研判,深挖问题背后的违规违纪风险,推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紧密衔接。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移交线索,纪检专业提前介入。
(三)构建问题整改共治机制,强化成果共享
“纪巡审法”试点通过组建联合督导组,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系统性、基础性、倾向性等共性问题加强研究。构建问题整改共治机制,对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闭环。
在试点实践中,编制和完善“两台账”,即“问题整改台账”和“追责问效台账”,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统一管控。通过“集中通报问题”——牵头督促整改——定期监控进度——审核整改资料——开展“再监督”——开展“回头看”,形成整改闭环。
成果共享机制表现为四大监督组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在联合监督体制中,通过信息共享实现监督成果共用。其中,巡察组负责从责任落实方面查找问题,并同步共享给审计组,核查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经济问题;审计组负责从财务账目中查找经济问题,将问题移交巡察组核查问题背后的根源和责任。“纪检组”负责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法规组”负责从发现的问题倒查制度执行存在的不足。
四、联动再监督模式的阶段式成果
(一)工作效率提升
“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模式,使监督力量更集中,监督项目更精简,监督专业覆盖更全面。协同推进新型供电系统建设、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数字电网建设等多个领域重点监督,实现了资源共享、专业互助、减少重复性工作。同时,实现了监督信息互通,资料、人员等资源共享,切实为基层减负。
通过运用智慧合规平台筛查异常数据,进一步加强对市场营销、资产管理、行政办公等领域的监督,存量异常数据的处理完成率、缺陷核实率等明显提升,存量风险及问题有效解决。以联合进驻东区供电分局党支部开展的“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为例,其相比常规做法可节省人力资源20%,节约开展时间20%,有效提升企业监督效率。尤其是基层单位确认合规风险的效率明显提升,并结合风险制定处置工作计划和防范措施执行到位。推动体系运转的持续增强。
(二)业务能力提升
“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不但提升了专职人员监督能力,打通业务监督盲区,解决外行监督内行,而且提升了兼职人员监督能力,解决只关注业务现象不关注背后履职用权问题,深挖背后根源。
以东区试点为例,借调市场营销、输配电、行政办公等多个业务线条的专兼职人员参与联动再监督,在联动再监督过程中以干代训,带领专职纪检监督人员学习各业务线条专业知识的同时,将纪检监督专业知识传授给各业务线条的借调人员,达到“双提升”的良性循环。此外,整改质量的提升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合规与廉洁意识。各部门、单位常态化运用监督发现问题通报及奖惩机制,体系运转有效性持续增强。同时,合规模型筛查异常数据同比下降30%,业务人员规范开展业务的自觉性有效提升。
(三)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
“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创新工作方法,借助数字化手段辅助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质效,从而使发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通过运用智慧合规平台筛查异常数据,进一步加强对市场营销、资产管理、行政办公等领域的监督,存量异常数据的处置完成率、缺陷核实率等明显提升,存量风险及问题有效解决闭环。
以东区试点为例,联动再监督工作小组参与了平台建设运行到异常数据筛选规则的不断优化完善的全过程,使发现问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智慧合规系统共筛选出涉及市场营销、行政办公等领域异常数据多条。以市场营销部为例。通过制发监督建议书、工作联系单等方式,督促市场营销部针对监督发现问题建立健全管控机制,举一反三,查处近百户违约用电客户,追回电费逾数百万元。
在联合监督过程中,发现四类突出问题:用电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用户违约、窃电行为,“四保”用户违规接入超计划限电序位表线路,配网立项不规范。有的放矢地提出并执行解决方案,极大提升了业务能力。
(四)整改质量提升
“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不断促进监督整改的质效,实现整改全过程监控管理,线上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支撑材料要求,实现可量化、可评价,推动整改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同时推动制度管理优化完善。
以东区试点为例,实施“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之后,监督发现重复性问题发生比例大幅度下降。通过联动再监督提交问题线索,及时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联动建模的试点推广取得成效。东区供电分局的经营绩效排名和党建责任制考核名次分别从原来的15位和16位上升到第6位,取得双A的好成绩。
五、联动再监督模式的持续式改进
(一)进一步推动联动再监督机制建设
从试点情况看,“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模式初见成效,在提升工作效率、业务能力和整改质量等方法取得明显进步。但从试点反馈情况来,四类监督联动的机制运用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督信息互通、监督工作协同、监督成果共享方面机制还不完善。
进一步,将针对四类监督模式的特点以及各自优势,以监督项目融合、监督方向融合,带动四类监督在监督内容上达到“求同存异”的深度融合,各类监督达到触类旁通的全面、高效监督机制。同时,简化监督程序还需深入探索,切实减轻基层压力。
(二)进一步提高智慧合规平台的使用率
中山供电局当前使用的智慧合规平台,曾获网省公司充分肯定,被中电联科技成果鉴定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是电力行业首创的合规智能平台”。在推动“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模式的试点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目前部分供电分局的平台使用率较低,推动系统数据闭环力度还有待提升。
因此,应围绕“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工作需求,进一步提高智慧合规平台的使用率,优化升级完善智慧平台,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或问题,问题定责、调研、取证、整改、制度优化等进行规范化、一体化的处置,推进联动再监督全过程实现“控制流程化、流程数智化、追责体系化”。
(三)进一步拓展联动再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纪巡审法”联合监督模式在东区分局的试点取得预期成效,为中山供电局进一步加强联动再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供了信心和经验。
进一步拓展联动再监督的广度,是指将在更大范围推广联动再监督工作模式。扩展更多业务领域内“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同时进驻等,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及不足,持续优化联动再监督工作模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
进一步拓展联动再监督的深度,是指在现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持续优化、理顺联动再监督的流程,探索“纪巡审法”联动的更多组合、更多可能性。
接下来,中山供电局将基于目前试点实践成果,进一步推动“纪巡审法”联动再监督,让各类监督主体之间在统筹互动中实现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在互通互联中持续释放监督效能,以数字化技术应用为推动力,建立更全面的、智能的、高效的、可持续的监督机制,更好地为局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六、结语
联动再监督模式是中山供电局在实践中探索出的新模式。通过“纪”、“巡”、“审”、“法”彼此配合、协同推进,将纪检的专责监督、巡察、审计和法规的专业监督相融合,力争发挥监督合力。中山供电局通过多方考量,选择东区分局作为试点监督对象;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确定高廉洁风险领域作为监督重点,组建专家团队成立联合监督组,联合进驻监督;监督期间,工作组通过召开碰头会、联席会等方式,集中讨论发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通过制发监督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整改共治。试点实践取得较好的阶段式成果,监督效率和监督整改质量都有了显著提升。在试点实践基础上,中山供电局将持续式探索和改进“纪巡审法”联合监督4321模式,进一步推动联动再监督机制建设、提高智慧合规平台的使用率和拓展联动再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力争发挥“1+1+1+1>4”的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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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旭(1984-),男,汉族,辽宁义县人,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党建管理,南方电网公司广东中山供电局
叶旺( 1980-) ,男,广东中山人,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方向:电力行业数字监督,南方电网公司广东中山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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