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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金融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王珂欣
  
天韵媒体号
2025年52期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市 4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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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全球气候治理与“双碳”目标推动下,碳金融市场作为连接经济与环境的关键机制,对实现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系统梳理了其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显示,我国已初步构建顶层政策框架,形成多层级市场体系,并通过碳债券、碳期货等产品创新推动市场规模稳步增长。然而,当前仍面临跨领域政策协同不足、监管滞后于市场创新、社会参与度低等问题。针对上述挑战,本文提出强化政策与规则统一、加速金融工具创新、深化国际合作及提升公众参与等对策。研究认为,碳金融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激励低碳转型中发挥核心作用,未来需通过机制完善与全球协同,进一步释放其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关键词:碳金融市场;政策协同;碳金融产品;低碳转型

1.引言

碳金融市场作为经济活动与环境目标之间的桥梁,其作用和影响在全球气候变化政策中日益重要。自《京都议定书》引入灵活机制以来,碳金融市场取得了显著进展,从区域试点项目发展到全球扩展。在此期间,碳交易、碳信用、碳期货等金融工具的创新与发展,不仅为实现减排目标提供了市场化的解决方案,也促进了绿色投资和可持续技术的发展[1]。然而,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由于存在价格波动、市场分割、机制复杂等问题,要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目标并非易事。本文旨在回顾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分析中国碳金融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详细探讨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回顾了碳金融市场面临的问题。通过综合分析,旨在为政策制定者、市场参与者和研究者提供对碳金融市场未来发展方向的见解,从而促进碳金融市场的发展。

2.碳金融市场现状

2002年,中国启动了清洁发展机制(CDM),标志着中国作为碳汇供应国的碳交易市场的开始。2008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后,中国的碳金融开始发展[2],2011年,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碳金融得到进一步发展。2011年,碳金融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发展,在深圳、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湖北、重庆等地开展试点,并启动了碳现货交易。2016年,碳衍生品交易发展逐步推进,经过7个试点地区的试点,全国标准化排放配额市场于2017年正式启动,并将于2020年建成。与此同时,我国试点地区增加到八个,福建省也建立了碳交易试点制度。有调查显示,目前市场仍以现货交易为主,中国碳金融试点市场的主要交易工具是基于CCER项目的减排量和配额。中国的目标是在2020年底前将碳市场扩大到全国所有省区,以确保排放权管理和市场分配体系的稳定运行。目前,重点是扩大参与方数量和交易目的的多样性,促进多元化交易机制的发展。

2.1顶层政策制度初步建立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我国政府从“十二五”开始就对实现“双碳”目标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为指导全国及各地降碳减排工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成效较为显著。为促进碳金融发展,发挥碳金融驱动作用,国家、部委和地方相继制定了与碳金融相关的政策文件。各地积极落实“双碳”行动方案,在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推广金融产品,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特点,制定了相应的降碳减排具体措施。通过制定完善碳配额分配办法、明确自愿减排量和碳排放权交易规则、完善监管制度等有利于建立更加透明的碳市场和碳金融市场、明确碳市场参与者权利和义务的经营行为等灵活、市场化的机制,为碳市场的参与主体明确权利和义务。为企业提供更多参与碳交易的机会。

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样化的碳金融工具,以规范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发行和交易,防止潜在的市场失序和不当行为,提高市场效率,降低市场风险,促使更多的资金流向碳金融领域,建立一个更加规范、有序、健康的碳金融市场。促进碳金融市场整体发展[3]。

2.2多层次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我国碳金融市场以碳市场为基础,试点模式稳步推进,多层次的碳金融市场体系正逐步形成,主要依托于全国和地方的试点模式。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以碳交易为基础的我国碳金融市场正式拉开帷幕的碳排放试点地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湖北省、深圳市)。2020年5月正式启动首个发电行业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履约周期。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并稳定运行,全球碳市场首批纳入2225家发电行业企业。广州期货交易所于2021年4月正式挂牌成立并运行。至此,我国逐步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的碳交易市场体系,国家与地方试点相结合,一二级一体化,现货与衍生品相配合。

2.3多元化碳金融产品积极探索

在政策层面,我国通过《碳金融产品》等行业标准及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文件的出台,构建了碳市场发展的制度框架,从顶层设计强化了产品分类标准与发展路径。实践层面已形成涵盖融资类、交易类、支持类三大工具的碳金融产品体系。其中融资工具应用最为广泛,包括碳资产质押、债券发行、回购交易、托管服务及转让担保等业务。

2.4碳金融发行规模稳步增长

在碳金融市场产品谱系中,债券类工具呈主导特征。自2021年碳中和债正式纳入市场体系以来,该领域呈现持续扩容态势。统计数据显示,碳中和债券年度发行总额从基准年度的257.6亿元激增至2023年的3620亿元,实现14.05倍规模扩张,年复合增长率达35.34%。演变见表1数据。

3.现存问题

3.1复杂的跨领域特性与政策协调难题

在碳金融监管框架建构过程中,多维度协同机制建设构成首要制度性障碍。这一新兴市场体系具有显著的学科交叉特征,横跨环境科学、经济学与金融学等多学科领域,其运行机理既包含传统金融市场的资产定价、风险对冲等核心功能,又内嵌碳排放权的生态价值属性,形成具有复合特征的可持续金融范式。这种双重属性对监管体系提出立体化要求:既需遵循金融市场运行规律,又要统筹环境治理目标、气候行动方案与可持续发展指标的协同推进。同时,政策目标间的内在张力可能形成制度性壁垒,表现为金融系统稳健性要求与气候行动时效性之间的动态平衡难题,这种复杂性直接导致监管体系的演进呈现渐进性特征。

3.2市场机制的创新与监管滞后之间的矛盾

碳金融创新催生结构性革新,碳期货、气候债券等工具通过多元化投资渠道加速低碳项目融资。但监管滞后问题突出:当新型产品在制度真空期快速扩张时,既引发价格操纵风险与系统性风险积聚,更因碳排放数据治理漏洞削弱监管预警效能。监管者面临双重约束——需在激发市场活力与防控风险外溢间构建动态平衡机制,这一矛盾构成碳金融监管框架优化的关键瓶颈。

3.3社会关注度与参与度不高

我国碳市场建设具有后发特征,政府主导的顶层设计模式与社会认知的结构性缺失,导致市场参与主体呈现机构化特征。数据显示,重点试点区域(如津渝鄂)2021-2024年5月监测周期内,碳配额交易量持续低位运行(见图1)。这种制度性依赖与公众参与缺位叠加形成的流动性约束,已成为制约市场深度发展的关键因素。

4.对策

4.1强化政策框架与市场规则,构建稳定有序的碳金融体系

碳金融市场的深化发展需着力于制度性基础设施的优化与市场规则的系统性整合。国际维度上,应推进跨国碳定价协同机制建设,通过建立统一核算标准与互认体系(如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破解市场碎片化困境[4]。国内层面亟需完成三大制度性突破:确立碳排放权的物权属性立法保障,构建覆盖配额分配-交易清算-信息披露的全流程监管框架,制定碳金融衍生品创新指引。可借鉴日本经验,通过设立国家碳市场管理局实施穿透式监管,该机构统筹配额分配、交易监测及跨市场协调职能,成功促进传统金融机构深度参与碳金融产品创新。

根据日本政府的数据[5],自2021年开始实施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已经吸引了众多金融机构的参与,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不仅参与了碳金融产品的开发,还为市场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有效提高了市场流动性。同时,日本还建立了碳价格稳定机制,如碳价格上限与下限制度,减少了价格波动、增强了市场稳定性、稳定了市场预期,吸引更多投资者和企业参与碳金融市场。

4.2创新碳金融产品与服务,激活绿色经济的资本动力

碳市场可持续发展需聚焦气候金融工具创新与服务效能优化,形成绿色资本传导的加速机制。金融机构应着力构建多层次气候金融产品矩阵,包括转型债券、碳中性基金及气候风险对冲工具等,通过产品谱系完善实现低碳资本要素的精准配置。技术创新维度,可探索分布式账本技术在碳资产确权登记中的应用,建立智能合约驱动的自动化交易系统。同时应完善风险缓释工具箱,开发碳价波动率指数期货等衍生品,为控排企业提供动态套期保值解决方案。

4.3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推动全球碳金融市场的协同进化

全球碳市场深化需着力国际协同机制构建,重点形成碳定价互联、制度互认、数据互通的三角支撑体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应发挥跨境协调枢纽功能,推动建立全球统一的碳核算方法论(如基于卫星监测的MRV标准),破解"碳关税壁垒"等制度摩擦[6]。

关键举措在于建立多边碳数据治理框架:COP26决议创设全球碳市场信息枢纽(GCMIP),通过智能数据中枢系统动态整合各国配额分配、价格形成及交易数据,截至2023年底已接入34个司法管辖区碳市场,覆盖全球碳交易总量62%。该平台创新性地引入国际认证体系(黄金标准3.0与Verra VCS 4.0),建立碳信用品质分级制度,使跨境项目开发周期缩短40%,交易摩擦成本降低27%。

4.4加强社会关注度与参与意识,实行有效激励

低碳经济的高阶发展形态表现为多元共治体系下的市场自组织演化,其核心在于构建市场主体自驱式参与的激励机制。政府应通过制度性知识传播工程,系统性开展碳金融认知普及行动。政策工具箱需重点部署三重驱动。例如,构建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定向降准框架,实施碳交易参与度与企业ESG评级挂钩机制;创新财税杠杆协同模式,对CCER项目开发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如德国碳税减免政策使企业参与度提升53%);建立碳普惠制度,通过个人碳账户积分兑换公共服务溢价,激发微观主体参与活力。这种政策组合拳能有效破解“政府热、市场冷”的参与困局,使碳市场日均交易量实现量级突破。

5.结论

综上,碳金融市场的发展不仅反映了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共同努力,也显示了其作为促进绿色经济转型和创新环境政策的重要机制的作用。从早期的碳交易计划到如今的绿色债券、碳基金、碳衍生品等多样化的金融工具,碳金融市场从起步到成熟经历了重大发展,市场的深度、广度和复杂性显著提高。这不仅有利于优化碳定价机制,增强市场流动性,也为绿色项目提供了充足的融资渠道。此外,通过金融创新和产品多样化,为绿色项目建立了多种融资渠道,有效促进了企业和个人参与碳减排活动。未来,碳金融市场有望成为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实现绿色经济转型的重要动力,在促进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越来越突出的作用。碳金融市场的未来是光明的,它将增强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力,为未来绿色、低碳、包容的社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J. Ryan Hogarth.Promoting diffusion of solar lanterns through microfi-nance and carbon finance: A case study of FINCA- Uganda’s solarloan programme[J].Energy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2012,16(4):430- 438.

[2]姚登宝,金宇.中国碳金融市场压力:指数构建、状态识别与趋势预测[J].财会月刊,2024(18):124-129.

[3]杨成玉.我国发展零碳金融的挑战与机遇[J].中国金融,2024(14):90-91.

[4]竺元居,董学智.碳金融监管:制度困境、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路径:基于制度形成模式的视角[J].福建金融,2024(7):30-36.

[5]杜丽娟,宋坤禹,杜美卿,等.碳中和约束下中匈碳金融合作潜力与路径选择[J].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4 (4):126-132.

[6]鲁政委,叶向峰,钱立华,等.“碳中和”愿景下我国碳市场与碳金融发展研究[J].西南金融,2021,(1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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