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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矿山开采权出让机制创新探讨

再比热·迪力穆拉提 王雨
  
天韵媒体号
2026年22期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新疆霍城县自然资源局

摘要: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新疆作为我国矿产资源最为富集的省区之一,是国家重要的能源资源战略基地,其矿业的高质量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进步。然而,传统的矿山开采权出让机制在追求资源经济效益的同时,往往难以平衡生态保护与社会和谐,已难以适应新时代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根本要求。本文聚焦新疆矿业发展实际,深入探讨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矿山开采权出让机制创新路径。旨在构建一种以“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社区和谐”为核心,能够有效引导矿业开发向绿色、低碳、高效方向转型的新型政策与管理框架。这一创新机制对于推动新疆矿业实现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的根本转变,筑牢我国西北生态安全屏障,以及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协同共进具有至关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矿山开采权出让;机制创新;绿色矿山;新疆

引言

矿山开采权出让机制是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石,是调控资源配置、规范开发秩序、实现国家资源权益的核心政策工具。科学、合理、公平的出让机制,能够高效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聚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矿产资源的中长期稳定供应。长期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以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招拍挂”)为主的市场化出让体系,对激发市场活力、显化资源资产价值发挥了关键作用[1]。

新疆矿产资源禀赋得天独厚,已发现矿种占全国近九成,其中 10 种储量居全国首位,煤炭预测资源量占全国 40%,是全国地质找矿的“主战场”[2]。近年来,新疆矿业权市场活跃度持续攀升,2024 年成功出让矿业权 558 个,实现收益 290 亿元,展现出巨大的开发潜力与市场吸引力 [3]。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传统的出让机制在新疆特殊的生态脆弱区与多民族聚居区背景下,其局限性也日益凸显:侧重于经济价高者得,对竞买人后续的绿色开发能力、生态修复承诺约束不足;未能充分将开采全过程的环境成本与社会成本内部化;部分环节的行政审批效率仍有提升空间,影响了资源配置的整体效能。

面对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以及新疆自身建设“八大产业集群”的现实需求,迫切需要对现有的矿山开采权出让机制进行系统性、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创新设计。这不仅是新疆矿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更是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维护边疆地区长治久安的必然选择。

1. 可持续发展核心内涵对新疆矿业发展的多维指引

对于新疆而言,可持续发展理念超越了单一的环保范畴,成为统筹矿业开发与区域安全、稳定、发展的根本遵循,具有特殊而深刻的多维内涵。

在生态安全维度,可持续发展是维护新疆脆弱生态环境不可逾越的底线。新疆生态本底脆弱,环境承载力有限,矿山开采极易引发生态退化、水土污染等不可逆的损害。可持续发展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置于优先位置,从出让源头即设定严格的生态门槛。例如,在出让合同中明确要求采用边开采、边修复的“同步治理”模式,对表土进行剥离保存和循环利用,并依据《绿色矿山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在矿山闭坑后实现地貌重塑、植被恢复与生态系统功能的重建 [4]。这要求出让机制从“事后惩罚”转向“事前约定与全程监管”,确保矿业活动被控制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

在资源高效维度,可持续发展是保障国家战略资源接续与新疆矿业长远竞争力的核心路径。新疆众多战略性矿产的查明率仍较低,找矿潜力巨大。可持续发展强调“节约优先”,通过出让机制激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提高“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水平。例如,对于共伴生矿产丰富的矿区,可在出让条件中强制规定综合勘查、综合评价与综合利用的方案。新疆政策已明确支持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整合及对已设采矿权周边零星资源进行协议出让,这正是为了优化布局,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从源头减少资源浪费 [5]。

在社会和谐维度,可持续发展是推动新疆资源富集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矿业开发必须与地方发展和社区福祉相融合。创新的出让机制应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本地化招聘、支持配套产业发展、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让资源开发成果惠及当地民众。同时,需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和利益协调渠道,在出让前期充分听取社区意见,在开采过程中保障居民环境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矿地矛盾,为矿山长期稳定运营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2. 新疆现有出让机制的成效审视与问题剖析

2.1 现有机制的主要成效

新疆在推进矿业权市场化改革方面成效显著,为可持续发展导向的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市场化配置水平持续提升。“招拍挂”已成为出让主渠道,通过公开竞争使矿业权价值得到充分显化。如 2025 年,新疆鄯善县长草东煤矿探矿权通过 460 轮网上公开竞价,最终以 38.1726 亿元高溢价成交,创下全国首例竞价矿业权转让的成功范例,标志着新疆在矿业资源市场化配置上迈出了突破性一步 [3]。

二是管理效能不断优化。新疆大力推行矿政审批“加减乘除”组合拳,将矿业权出让流程由 156 个工作日压缩至最少 69 个工作日,并试点向地州下放审批权限,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 [6]。同时,对中型以上储量矿业权设置底价、探索分段保证金等交易规则,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防止了资源贱卖和恶意竞争。

三是产业集聚导向初步显现。出让政策开始与区域产业发展战略相结合,通过开辟审批“绿色通道”、设立产业基金等措施,重点培育油气、煤炭煤化工、绿色矿业等产业集群,推动矿产资源就地转化,延伸产业链[2]。

2.2 面向可持续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尽管成效显著,但现有机制在系统性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上仍存在短板。

其一,生态约束在出让环节的嵌入尚不刚性。虽然绿色矿山建设已成为政策方向,但在出让的“准入”和“竞标”环节,企业的环保绩效、生态修复方案的质量及其资金保障,尚未成为决定性或关键性权重因子。这使得一些资金实力强但技术环保水平低的企业可能获得开采权,为后续环境问题埋下隐患。

其二,全生命周期监管与联动机制有待加强。当前监管多集中于安全生产与合规性检查,对生态修复过程的动态、量化监管不足。矿山闭坑后的生态恢复成效与企业履约情况的后期评估、惩处及信用关联机制不够健全。新疆虽已建立绿色矿山“能进能出”动态名录,但如何将其与矿业权出让、延续、抵押等全过程更紧密挂钩,仍需细化。

其三,科技与创新的激励作用未充分发挥。出让机制对于引导企业投入绿色开采技术、数字化矿山、尾矿资源化利用等创新的激励措施较为间接。如何通过出让收益减免、优先续期等经济杠杆,直接鼓励采用国际领先的环保节能工艺,是机制设计中的薄弱环节 [1]。

其四,利益共享机制尚未制度化。资源开发带来的收益在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已较为规范,但与所在地的直接利益联结机制,如通过出让金反哺设立发展基金、明确企业本地化采购和用工比例等,尚缺乏制度性安排,影响了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根基。

3. 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新疆矿山开采权出让机制创新路径

基于以上分析,新疆的矿山开采权出让机制创新,应从单一的“经济价值最大化”转向“经济、生态、社会综合价值最优化”。以下是四个核心的创新路径。

3.1 构建“生态- 经济”一体化出让决策模型

当前“招拍挂”模式主要依据资源储量与市场价格确定出让底价和竞得者,生态成本被外部化。创新方向是建立一套将生态价值损耗、修复成本及长期环境风险内部化的综合评估与决策模型。

具体实践:在出让前,由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资源 - 环境”一体化评估。评估报告不仅包括传统的资源储量、品位,还必须包含详细的生态环境基线数据、生态敏感性评价、预期环境损害量化评估以及全生命周期的生态修复成本预算。该修复成本可作为“生态保证金”的核算基础,并纳入出让总成本。在评标或竞价环节,可试点“综合评分法”或“限价 + 绿色技术方案竞争”模式。例如,设置一个合理的出让金上限,要求竞买人提交包含开采技术、生态修复、社区共赢方案的综合性标书,由专家委员会从技术先进性、生态友好性、社会效益及企业 ESG(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分,择优出让[7]。这能将开采权赋予真正具备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

3.2 推行“附条件出让”与全过程信用监管

传统的出让合同侧重于权利与资源描述,对后续行为的约束力不足。应推行“附条件出让”合同,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阶段性生态修复目标、社区发展承诺等作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附件。

具体实践:合同应明确约定企业在矿山建设期、生产期、闭坑期各阶段必须达到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指标(如植被覆盖率恢复度、水土流失控制率、废水循环利用率等),并建立与之挂钩的分期返还“生态保证金”机制。同时,构建全区统一的矿业企业可持续发展信用档案,将企业履行出让合同附件承诺的情况、环保处罚记录、绿色矿山建设进度、社区关系和谐度等全部纳入 [8]。该信用评级应直接与矿业权延续、扩大范围、申请新的矿业权、以及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等挂钩,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闭环监管。

3.3 打造“智慧矿权”一体化交易与监管服务平台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将交易、审批、监管、服务等功能集成于一个透明、高效的智慧平

具体实践:升级现有矿业权交易平台为“新疆智慧矿权服务平台”。该平台不仅完成线上交易,更应集成以下功能:1)“一站式”信息服务:公开发布矿业权信息、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社区舆情基础数据等。2)“一张图”动态监管:融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物联网传感器数据,对已出让矿区的开采活动、环境指标(如扬尘、植被变化)、土地复垦进度等进行近乎实时的可视化监控,自动识别疑似违规行为并预警 [4]。3)“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联通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应急管理、林业草原等部门,实现矿业权相关行政许可的线上并联办理与信息共享,真正落实审批流程简化。

3.4 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社区联结机制

将当地社区从被动的受影响方,转变为主动的参与方与受益方,是确保矿业项目长期稳定、化解社会风险的关键。

具体实践:在出让机制中明确要求,竞得企业须在项目启动前,与地方政府、社区代表共同协商制定《社区发展协议》。协议可包括:优先本地雇佣和采购的量化比例;从企业利润或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注入“社区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当地教育、医疗、环保和替代产业发展;建立定期对话与信息公开机制,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政府可将企业履行《社区发展协议》的情况,作为其信用评级和享受政策支持的重要考核内容[7]。这有助于构建“资源开发- 地方发展- 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

结语

新疆矿业的高质量发展,关乎国家战略,亦系于地方永续。传统的、以经济效率为中心的矿山开采权出让机制,已难以承载新时代赋予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生态与社会综合责任。本文提出的创新路径——构建“生态 - 经济”一体化决策模型、推行“附条件出让”与信用监管、打造“智慧矿权”平台、建立社区利益共享机制——旨在将可持续发展的三维目标(经济、环境、社会)系统性、前置性地嵌入出让机制的每一个环节。

这些创新并非对现有“招拍挂”制度的否定,而是对其进行的深化、细化和升华,核心在于引导市场竞逐的焦点从“谁出价高”转向“谁更能实现综合价值最优”。其成功实施,有赖于新疆各级政府坚实的改革决心、科学的制度设计、严格的监管执法以及数字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展望未来,一个兼具市场活力、生态韧性与社会包容性的矿业权出让新机制,必将有力驱动新疆从“资源大区”向“绿色矿业强区”的跨越式转型,为共建美丽新疆、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 王 毅 . 试 析 绿 色 开 采 技 术 在 金 属 矿 山 开 采 中 的 运 用 [J]. 世 界 有 色 金属 ,2023(08):199-201.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新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Z].2022.

[3] 新疆矿业权交易中心.2024 年度矿业权市场交易分析报告[R].2025.

[4] 张晓泓 . 基于绿色开采的深部金属矿开采模式与技术体系研究 [J]. 世界有色金属 ,2023(07):133-135.

[5] 滕杰田,温清尧 . 绿色开采技术在采矿工程中的应用研究 [J]. 世界有色金属 ,2023(02):53-55.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关于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审批管理的通知[Z].2023.

[7] 郝 俊 华, 史 庆 元 . 碳 中 和 目 标 下 绿 色 矿 山 发 展 路 径 研 究 [J]. 煤 炭 技术 ,2023,42(08):256-259.

[8] 张华,和福平,訾睿 . 绿色开采技术在传统矿山中的应用 [J]. 有色金属设计 ,2023,50(0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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