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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的调整背景与实践方案湖南嘉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例

杨文 王珍珍
  
天云媒体号
2023年16期
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 湖南长沙 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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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强化生态保护能力,调整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加大植物资源保护力度,提高景观数量,提升景观的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现以湖南嘉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例,针对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的调整背景与实践方案,展开具体的论述,总结实践的方法。

关键词: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背景;实践方案

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表现,不仅有利于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也是践行党的二十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在具体实践中深入分析经营范围调整的方法,能够助力相关工作的开展。

1 嘉山国家森林公园基本情况概述

湖南嘉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以下简称“嘉山森林公园”或“森林公园”)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所辖的县级市津市市境内。嘉山森林公园批复面积2225.80公顷,由嘉山片区、关山片区和药山片区3个独立片区组成。据调查统计,森林公园内共有维管束植物168科、529属、811种(含种下等级),其中蕨类植物19科24属35种,裸子植物7科11属13种,被子植物142科494属763种。嘉山森林公园内共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9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3种,即南方红豆杉、银杏、水杉,均为人工栽培;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6种,分别为花榈木、红椿、金荞麦、野大豆、大叶榉树、中华结缕草。嘉山森林公园内共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种:虎纹蛙、黑冠鹃隼、松雀鹰、赤腹鹰、普通鵟、红隼、草鸮、雕鸮、红角鸮、斑头鸺鹠、红腹锦鸡、褐翅鸦鹃。

2 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的调整背景

湖南嘉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在津市市国有林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属于“森林”自然公园。嘉山国家森林公园于1992年7月经原湖南省林业厅以《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同意兴建新邵龙山等五个森林公园的批复〉》(湘林场〔1992〕16号)文件批准建立省级森林公园(定名为“津市市森林公园”),2014年2月经《国家林业局关于准许设立嘉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决定》(林场许准〔2014〕14号)文件批准晋升为嘉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自森林公园建立以来,嘉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按照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坚持生态保护与合理利用并举,积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景点建设。通过多年建设,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得到了长足发展,使森林公园成为津市市广大市民生态休闲的主要场所。

嘉山国家森林公园由嘉山、关山、药山3个独立片区组成。其中关山片区位于津市郊区,是津市市今后城市和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其中镰刀湾区域位于湖南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群众生产经营活动频繁,部分土地权属矛盾大。关山片区因嘉山国家森林公园申报设立时范围边界划定的不尽合理,将部分公用设施用地、农村居民点以及土地权属存异、林权纠纷多等矛盾问题突出的地块区划进入了森林公园。目前,森林公园关山片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公共市政设施)、华阳殡仪馆、220千伏变电站等民生公益设施已运营多年,与国家森林公园设立的范围划定原则和保护目标明显不相符合,不利于森林公园的保护与发展。为保证湖南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建设进度按时推进,解决群众生产管理不便等历史遗留问题,满足当地供电、民政等公共设施建设需求,并全面提升嘉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与管理、建设和利用水平,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种苗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森林公园勘界立标等基础性工作的通知》(场旅函〔2019〕26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科学界定森林公园范围的原则,津市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嘉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并以《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嘉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的请示》(津政〔2021〕60号)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经营范围调整申请。

3 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的调整方案

3.1 拟调减区域调减方案

本次嘉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减仅涉及关山片区,嘉山片区和药山片区不进行调整。本次经营范围调整拟将关山片区的部分区域调出,共包括2个区域,拟调减区域总面积130.6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09公顷,园地面积7.99公顷,林地面积91.63公顷,草地面积0.66公顷,商服用地面积1.58公顷,住宅用地面积3.6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0.48公顷,特殊用地面积4.0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2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39公顷,其他土地面积0.95公顷。2处拟调减区域的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3.1.1 金鱼岭-余家堰-董家村桔园区域

该区域包括金鱼岭、余家堰和董家村桔园等地。该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0'53"~111°52'12"、北纬29°35'29"~29°36'22"。该区域总面积123.24公顷,地类包括耕地面积3.09公顷(包括水田面积0.87公顷、旱地面积2.22公顷),园地面积7.99公顷(包括果园面积4.95公顷、茶园面积0.07公顷、其他园地面积2.97公顷),林地面积91.63公顷(包括乔木林地面积27.96公顷、灌木林地面积8.58公顷、其他林地面积55.09公顷),草地(其他草地)面积0.66公顷,商服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58公顷,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面积3.1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面积3.58公顷,特殊用地面积4.0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20公顷(包括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0.06公顷、公路用地面积0.37公顷、农村道路面积2.7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39公顷(包括沟渠面积0.04公顷、坑塘水面面积3.35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面积0.95公顷。该区涉及嘉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核心景区和管理服务区,主要矛盾冲突类型包括城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成片集体人工商品林、村庄和其他5种。

3.1.2 镰刀湾区域

该区域位于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0'28"~111°50'49"、北纬29°35'16"~29°35'28"。镰刀湾东侧公路岔路口(沿公路往西北至)镰刀湾北侧公路岔路口(沿林道南侧林缘往西南至)镰刀湾西南处林道岔路口附近(沿原边界往东北至)东经111°50'34",北纬111°35'21"坐标点(沿原边界往东至)东经111°50'46",北纬111°35'21"坐标点(沿原边界往东北至)东侧公路岔路口闭合。该区域总面积7.40公顷,其中:公用设施用地面积6.90公顷、城镇住宅用地面积0.46公顷、农村道路面积0.04公顷。该区位于嘉山国家森林公园关山片区的核心景区,主要矛盾冲突类型为建设用地。镰刀湾区域为一处津市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属于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一处公共市政设施(固废处理中心)建设用地。根据最新国土三调数据,镰刀湾区域属于允许调出的建设用地。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9〕305号)、《关于津市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未开工问题的督办函》(常发改函〔2021〕2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公共市政设施建设需要,迫切启动固废处理中心项目(详见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迫切启动津市高兴区固废项目的情况说明),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功能的完整性,将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方向区块二与嘉山国家森林公园的重叠区域,即镰刀湾区域进行调出。图1和图2为区域图。

3.2 拟调整区域后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调整后,嘉山国家森林公园由关山片区、嘉山片区和药山片区组成,总面积2132.56公顷,较原森林公园面积2263.20公顷减少130.64公顷。其中关山片区面积1303.94公顷,嘉山片区面积93.89公顷,药山片区面积734.73公顷。关山片区因调减,经营范围发生改变;嘉山片区和药山片区的经营范围仍保持不变。

3.3 调整的影响分析

3.3.1 森林资源影响评价

经现场调查,拟调减的2个区域中镰刀湾区域内无森林植被,金鱼岭-余家堰-董家村桔园区域内的森林植被类型主要为马尾松、湿地松、杉木等为主的针叶林、针阔混交林以及周边居民种植的柑橘等经济林,总体林相较单一,无珍稀树种林分,且不涉及分布在嘉山国家森林公园嘉山片区、药山片区内典型的地带性常绿阔叶林,对森林公园总体森林资源影响很小。

3.3.2 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

拟调减区域内公用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面积较大,人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生境破碎化程度比较严重,森林资源总体质量不高。野生动物依存的优质生境比例低,主要以食谷、食虫的雀形目鸟类及哺乳类中的啮齿类动物为主,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十分稀少,生物多样性程度低。调减金鱼岭-余家堰-董家村桔园区域和镰刀湾区域对嘉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较低[1-2]。

3.3.3 景观完整性及风景资源质量影响评价

拟调减区域尽管位于2016年批复(林规发〔2016〕99号)的《湖南嘉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核心景观区和管理服务区内,但无重要或者特色的风景资源。拟调减区域与嘉山国家森林公园其他景观之间无相互依赖关系,因此,本次嘉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对森林公园景观完整性及风景资源质量并无太大影响,调减后不会对嘉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风景资源等级造成影响[3-4]。经计算,拟调整经营范围前嘉山国家森林公园区域环境质量评分为9.5分,拟调整经营范围后森林公园区域环境质量评分为9.5分,保持不变。

4 结语:

综上所述,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的调整,使得公园的边界更加清晰,权属更加明确,有利于森林公园管理部门集中精力加强对具有真正保护价值的区域开展日常管理和巡护,能够极大地提升森林公园的管护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此外,还可以促进森林公园与社区关系的和谐发展,从而为森林公园管理提供更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蒋晨,黄晔春.宜兴国家森林公园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山西农经,2021(17):102-103.

[2]于弘远,邢少博,谢冬梅.关于黑龙江镜泊湖国家森林公园主体功能区生态经营的探讨[J].中国林副特产,2021(02):117-118.

[3]唐霞,崔杰,袁富坚等.自然教育在森林公园经营中的应用研究——以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为例[J].林业与环境科学,2021,37(01):122-125.

[4]孟祥娟.张家口市黑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与管理分析[J].黑龙江农业科学,2018(10):160-163.

作者简介:杨文(1980.10.17-)男,高级工程师,现主要从事的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调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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